《寻味》:一碗乡愁,万千滋味
摘要:《寻味》导演非常善于大开大阖的舞台调度,通过表演区划分和转台的运用,以及灯光明暗兼光色转换,间以辅助表达情感的音乐,顺畅组接起三十余个场景。当光启握着信失魂落魄、泪流满面地出现在李金标面前时,台上的李金标和台下的观众其实已预料到发生了什么。
两岸题材作品《寻味》是一部极具巧思的舞台剧。故事从一碗牛肉面开始。青年时代随国民党军队退守台湾的李金标,日夜思念大陆的母亲,盼望着早日返乡,吃一碗母亲亲手煮的牛肉面。游子思归,现实却难遂人愿。他只能一边写着寄不出的信,一边自己开一家面店,既为维生又聊慰乡愁。终于,两岸隔绝坚冰被打破,李金标可以携儿孙回大陆探亲了。然而,老母亲却已天人永隔。那一碗牛肉面的味道还能不能寻到?这是剧作的悬念,也是观众的关切。这个问题的解决,全赖编剧精巧的构思和导演对高密度信息的有效舞台呈现。
编剧龚应恬、李宗熹将海峡两岸近七十年的历史生活、民间情感浓缩于一个家庭四代人的聚散离合中,又将他们的心愿、期盼、悲欢盛放在代代相传的一碗牛肉面里。在大历史视角下,将“两岸一家亲”的重大主题内化在一个家庭故事里,巧妙完成了从宏观到微观、从全景到局部、从大到小、从虚到实的艺术创造。于是,一部富含历史信息、充满命运转折、饱含血脉情感的作品,就在两岸书、一家人、一碗面的娓娓细诉中完成了。
因为时空跨度大,创作者设计了分段式双线叙事结构。剧作前半部分故事主体发生在台湾,但李金标的台湾生活无时不以回大陆看望母亲为目标,大陆记忆便总是以闪回的形式与他的现实生活交织在一起;及至两岸恢复通信后,李家亲人的生活和彼此间交流则以平行蒙太奇方式完成。剧作后半部分,故事由台湾转到大陆,李金标携儿孙回大陆后,故事时空开始集中,李家牛肉面与小茹牛肉面哪个更正宗的矛盾,又为这个叙事段落提供了两条新的记忆线索。同时,主体故事外,台湾眷村和北京胡同的众生,还在插科打诨中营造了不同的地域风情。这一组相映成趣的人物,通过评论、旁观,既描画出不同时代的世情人心,又以台式搞笑和京味儿幽默进行了有效的剧场“润滑”。以上不同段落的双线平行叙事,皆通过上下分层的表演区和转台的运用实现。
说到平行叙事以及其中大量信息的传达,就要谈谈导演李宗熹的巧思。《寻味》的戏剧场景多达三十几个,这对导演来说无疑是个挑战。通常来讲,舞台剧的场景不宜过碎过多,因为较之于电影、电视剧相对自由的镜头语言,舞台剧进行场景转换的手段有限,观众的剧场接受习惯也异于银幕荧屏。《寻味》导演非常善于大开大阖的舞台调度,通过表演区划分和转台的运用,以及灯光明暗兼光色转换,间以辅助表达情感的音乐,顺畅组接起三十余个场景。既未省略七十年间四代人的生活进程,又未淡化任何一种人生滋味。这有赖于他擅长以有意味的省略突出叙事重点,调节舞台节奏。前半场台湾生活部分,导演快切快进,以简代繁。灯光一明一暗间,主人公恋爱了,结婚了,生子了,儿子上学了,妻子不在了,儿子恋爱了,儿子结婚了,儿子的儿子出生了……一代代人的人生进程化身为艺术的流水账,记录着似水流年,蕴含着无言的感叹。
一些细节上的艺术省略更见编导技巧。全剧有两处令人印象深刻的漂亮的省略。一处是眷村老兵和家眷们夜色中“回家”。他们离开李金标面店时,李妻给每人一支蜡烛,告诉他们“别找不到回家的路”。显然,这是一语双关,因为这些老兵都满腹乡愁,回大陆是他们心之所向。众人手持蜡烛,小心而又艰难地拾级向上,当他们都在上层表演区站定后,舞台光转暗,一排闪着红光的蜡烛被定格——无言的前进与明暗间的摸索是最好的表达。另一个细节是光启如何将奶奶去世消息告诉爸爸的处理。当光启握着信失魂落魄、泪流满面地出现在李金标面前时,台上的李金标和台下的观众其实已预料到发生了什么。在李金标的坚决要求下,光启缓缓展开信纸并举起,但这封信并没有被念出,而是代之以舞台上急促、多重的心跳声。这心跳声既表达了剧中人的情绪情感,更产生了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审美效果。
舞台上的人物在“寻味”——寻找母亲的味道、家的味道,寻找老味、旧味、原味。舞台下的观众也在“寻味”,寻历史之味、文化之味、亲情之味。《寻味》的创作者巧妙借助牛肉面这一物象,在一碗面里,容纳进离不开、舍不得、忘不掉的人生滋味。因为长时段、跨地域、多人物、多线索,《寻味》的故事讲述有时难免略显直接和急切。如果能够进一步加强所有人物的行动动机和现实逻辑,更注重过程性事件细部的经营,《寻味》可能产生更为绵延的艺术“味道”。(作者 谷海慧)
责任编辑:付 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