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启动
驻马店网讯(记者 陈宁 文)4月13日,记者从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获悉,为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管理办法》,驿城区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推荐及认定工作即日启动。
申报条件要求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国家、省、市级、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从事该项遗产15年以上),在该领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
有以下情况的暂不推荐,目前在项目领域内有争议的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等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
申报程序为各非遗项目保护单位或传承人收到通知后,积极整理材料,并及时递交至驿城区文化馆(区非遗保护中心)相关人员,非遗保护中心对各项目保护单位或传承人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后上报至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由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进行评议,拟定传承人经局党组会议议定后,予以公布。
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报告。各项目传承人及保护单位要向区文化和旅游局提交关于申请xxx为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报告。
2、申报表。包括申请人或被推荐传承人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申请及授权书,保护单位意见等。
3、辅助材料。其它有助于说明申请人或被推荐传承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录音、录像资料等。
4、申报片。反映推荐对象技艺特点和授徒传艺情况的视频及图片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者的精湛技艺,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凡隐瞒事实、伪造材料者,一律取消入选资格。
五、要求: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3年6月16日前报送至驿城区文化馆。电 话:13938392326。电子邮箱:303667115@qq.com
责任编辑:王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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