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法院 为11名农民工讨薪38万元
摘要:执行法官又通过电话、微信、传唤等方式多次向蔡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执行压力下,蔡某筹款将应付案款交至该院执行款账户。为了让农民工尽快拿到血汗钱,案款到位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11名申请人,优先为他们办理执行款发放手续。
驻马店网讯 (通讯员 张 敏)3月23日,汝南县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查控、深入沟通、执行威慑等方式,成功执结涉11名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兑付工资38万元,及时高效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申请人杨某等11人于2021年跟随包工头蔡某在河南某建筑公司务工,工程完工后,蔡某仅向他们支付了部分劳动报酬,余款出具欠条,约定2022年9月底结清。
约定时间到期后,杨某等人多次催要被拒,遂向汝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判决蔡某支付杨某等人工资38万元,但蔡某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杨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蔡某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经查明,蔡某名下目前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又通过电话、微信、传唤等方式多次向蔡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执行压力下,蔡某筹款将应付案款交至该院执行款账户。
为了让农民工尽快拿到血汗钱,案款到位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11名申请人,优先为他们办理执行款发放手续。11名农民工领到工资后喜笑颜开,并再三向该院及承办案件的法官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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