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半瓶水”浪费,需要来一场“光瓶行动”
摘要:关注瓶装水十余年的环保组织“水卫士行动”负责人张合军曾调查发现,全国一年浪费的“半瓶水”保守估计在千万瓶以上,而我国是全球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整治。消费者可以在出席公共场合时自带水杯,也要牢记自己是“半瓶水”的责任主体,没喝完要带走;
前不久,南京市某酒店在48人的会议结束后,倒掉了43瓶开封后未喝完的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因此被执法人员开出罚单,责令整改。看似一件小事背后,反映出来的是有关部门对“半瓶水”浪费问题的重视。
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就把节约用水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多年来,各地各行业在节约水资源方面都做出了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看似微小、甚至不会引起人们注意的浪费水资源现象却时有发生。
正如“半瓶水”浪费现象,多年来,会场的瓶装水开封后喝两口,会议结束后不带走,已是很多参会人员默认的“潜规则”。一些人认为,瓶装水由会议承办方免费提供,自己带走没喝完的水有占便宜之嫌,也比较累赘;而会议承办方则认为,几瓶水没几个钱,为确保卫生安全,最“保险”的方法就是直接倒掉。这样一些漫不经心的想法,忽视了最重要的环保因素,导致“半瓶水”大量被浪费。
“半瓶水”造成的浪费显然是惊人的。那被倒掉的43瓶水,仅仅是一家酒店、一次会议的浪费量,若从全国来看,类似的现象或许每天都在发生,一年下来的浪费量又将有多少?关注瓶装水十余年的环保组织“水卫士行动”负责人张合军曾调查发现,全国一年浪费的“半瓶水”保守估计在千万瓶以上,而我国是全球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整治。
做好厉行节约,需形成社会合力,共同探索。消费者可以在出席公共场合时自带水杯,也要牢记自己是“半瓶水”的责任主体,没喝完要带走;生产企业应增加小瓶水生产线,同时可尝试在供应公共场所的产品包装上增加环保消费提示;经营企业可考虑提供取用直饮水服务,在会场等处明显张贴“珍惜每一滴水”等宣传标语,提醒用水者节约;有关部门在相关标准上仍需继续落实推进,部分标准或可从推荐性标准转为强制性标准......让“光瓶行动”不止局限于某一个主体、某一座城市,而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形成厉行节约的蔚然之风。
面对人生,我们常常会听到一句话,“不要看到瓶子里‘只有’半瓶水,要看到‘还有’半瓶水。”面对水资源,我们亦需要有这样的认知。当人人都能注意到瓶子里“还有”半瓶水,“半瓶水”的处置或许就不再是难题。
责任编辑: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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