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热评丨让“共享电子病历”有制度保障
摘要:在智慧医院的基础上,实现电子病历的互通共享,有助于实现智慧医疗,既让医生看到其他医院的检查结果,同时也让医生看到其他同行做出诊断的依据。
赵志疆
全国两会期间,政协委员许可慰提交了《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医院电子病历系统的提案》,这个提案受到不少政协委员的关注和认可。目前,已有多名政协委员在这件提案上联名。
在医院里,很多人都见过这样的场景:有人夹着厚厚的档案袋,到处排队挂号做检查。这些档案袋里面,装的是其他医院的病历和做过的各种检查。但是,因为换了医院,所有这些都必须重新做一遍。看病难,很多时候就难在一遍一遍地做检查;看病贵,很多时候就体现在不断重复的检查费用上。
因此,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病历,起码有三方面好处:首先,可以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再也不用换一个医院做一次检查了;其次,可以降低患者负担,少做检查就意味着少花钱;再次,通过共享电子病历,可以减少误诊和误判,这对于医生也是一种保护。
2022年3月,《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要求,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实现全国互认。目前,河南正在积极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在智慧医院的基础上,实现电子病历的互通共享,有助于实现智慧医疗,既让医生看到其他医院的检查结果,同时也让医生看到其他同行做出诊断的依据。更重要的是,实现更大范围的医疗数据共享,可以拓宽互联网诊疗的应用渠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
目前看来,建设全国统一医院电子病历系统的关键不在于技术手段,而在于制度细节——如何在数据共享的同时保护好患者隐私,如何在互联互通的同时保障医院的知识产权,这些都有待于相关制度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从这种角度来看,只有兼顾各方利益,才能使“共享电子病历”走得更远。
责任编辑: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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