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到35岁,找工作就容易吗
摘要:“女性就业歧视相较于年龄歧视更具有隐蔽性,许多女性碍于时间成本、司法程序成本等因素被迫选择不维权。”因此,彭静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完善妇女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就业机制,指导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平等享受福利待遇、晋职晋级、职称评聘等制度;
2月16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3届毕业生春季就业洽谈会上,学生在查看招聘信息。袁景智/摄
人民大会堂里,就业再次成为一个被频频提及的词汇。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时说,“14亿多人口大国保持就业稳定,难能可贵,蕴含着巨大创造力”。
报告指出,过去一年,城镇新增就业1206万人,年末城镇调查失业率降到5.5%,同时也提到,国内经济增长企稳向上基础尚需巩固,稳就业任务艰巨。
一些求职者找工作依然艰难,或因学历被直接“拦截”在简历初筛的关卡,或因年龄在面试的过程中被用人单位质疑,或因婚育状况与offer失之交臂。
求职者面临着怎样的找工作难题?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对谈多位代表委员,寻求破解“就业难”之道。
解开知识储备与工作要求不匹配的困局
最近,一则“211文科男硕士吐槽招聘会均薪5500”的话题受到人们关注。发布这条吐槽视频的博主“严肃的虾米”(网名)是在上海某211高校就读的研三学生,他的专业是汉语言文学,今年6月即将毕业。
除了那场“均薪5500”的招聘会,他从去年开始投出了超过上百份简历。但最终,他因为AI面试发挥失常而没能进入某外企的终面,因为“不可抗力原因”而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又被HR取消offer……如今还在找工作的路上。
“我身边大多数同学在等公务员的考试结果,少部分已经定好要去当老师了。”他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文科生主要的知识储备和现实中大多企业的用工需求还是存在着较大的偏差,“相对较高的人文素养没有办法弥补实际技能的欠缺”。
互联网博主张戴阳,在网上为传媒公司与求职者搭建起了一个公益性质的就业交流平台,在与用人单位以及学习新闻传播相关专业的文科生深入交流后,他发现在这一领域求职者,“实力比学历更重要”。
“目前,许多企业甚至不愿招聘高学历的毕业生。”张戴阳说,“如果新员工的工作能力不尽如人意,需要再花时间来掌握基本工作技能,就会导致企业用人成本更高。”
在媒体行业已从事多年技术工作的宋杰,记得在他上大学的时候,很多学校和传媒企业、电视台会签协议招专科生实习,但由于本科生的各自发展规划不同,校方并未为本科生制定统一的实习培养方案。这就造成“一些做得比较好的专科生,没毕业的时候就已经被企业签了”。
登上热搜后,“严肃的虾米”也清楚对平均薪资的吐槽“就是看一乐”,在他看来,“我们应该思考的是,这个话题为什么会火,它背后折射出了什么问题,又当如何去正视这些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原副校长姜耀东认为,经济下行压力、高校毕业生规模扩大、无人化生产趋势共同加剧了当下的“就业难”。
“人力资本的积累是一个全生命周期过程”,他认为随着基础知识和科学技术的更新,全社会的人都在面临学习新知识,适应社会发展的新挑战。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培养终身学习习惯,持续提升个人价值,才能解开知识储备与工作要求不匹配的困局。
针对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大学副校长汪小帆尤其强调“产教融合”培养的重要性。他建议实施“拔尖创新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希望国家能够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合力,让人才培养直接对接国家重大战略。
“上海大学微电子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就是一个很好的产教融合范例。”汪小帆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学院由上海大学和上海微技术工业研究院(以下简称“工研院”)共同发起,与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嘉定区政府、集成电路创新型企业共建,“芯片制造是中国大陆集成电路产业的一块短板,学院要通过产教融合,培养一大批来之能战的制造工艺人才。”
汪小帆介绍,芯片制造工艺蕴含巨大商业价值,专家积累的经验往往不会通过论文广而告之,因此学生科研成果以用户评价、市场检验和第三方评价为主。他们在工研院学习、研发制造工艺,相当于直接在工研院上班。毕业时,这些研究生不仅能完成学业,还多出了几年的一线实战经验,人才培养能直接对接企业、国家需求。
35岁职场门槛与社会发展趋势背道而驰
青年群体的就业焦虑,不止存在于大学生中。一年前,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吕国泉收到一封署名“大龄青年”的联名信,反映了渴望打破“35岁职场门槛”的诉求。
2022年,全国总工会一项全国性调查显示,35-39岁年龄组职工中有54.1%担心失业,70.7%担心技能过时,94.8%感觉有压力,均是各年龄组中比例最高的。
“劳动者只能趁年轻赚快钱,没有时间精力提高职业技能,导致人力浪费与人才断层。”吕国泉认为35岁以上的人遇到职场门槛与社会发展趋势背道而驰,这也会造成就业市场内卷。
吕国泉认为,要强化法律制度保障,明确就业年龄歧视判定标准,增加监管处罚可操作性,对各年龄段劳动者给予平等就业保护,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将年龄作为招聘、晋升或辞退的红线。对用人单位有形或无形的年龄限制的做法,加强劳动行政监察和群众监督,加大惩处力度。
此外,吕国泉建议机关单位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探索放开公务员考试35周岁限制,推动形成尊重中高龄就业者的良好社会风尚和积极的心理预期。
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约10个省份将部分公务员岗位的报考年龄调整为40周岁以下。
吕国泉说,政府、用人单位等应完善职工培训机制,扩大中高龄劳动者教育资源供给,提供更多岗位技能、再就业培训等精准服务,提高其就业率和竞争力。特别是针对受教育水平偏低、技能单一的中高龄就业困难人员,推出更多帮扶措施,组织专家给予职业指导、培训项目推介和就业创业政策咨询等服务。
女性就业歧视相较于年龄歧视更具有隐蔽性
对于正在换工作的杨丽来说,拦着她的不是“35岁门槛”。这位已婚未育的女白领,需要考虑的是自己的生育问题。她从2022年年底就开始做准备,花了几千元优化自己的简历、接受求职辅导,甚至连自己备孕的日期也要提前计算好。
今年2月中旬,杨丽顺利地通过了一家人力资源公司最终面试,却没有被录取。HR直接告诉她,这是因为害怕她一入职就怀孕,休产假会增加公司的人力成本。
“其实世界各国劳动力市场都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就业歧视的问题,这制约了人力资源充分最大化利用。”姜耀东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生育权是人的基本权利,我国法律对于女性职工的生育权保护有着完善的规定。但时至今日,不少公司仍会或显或隐地调查妇女的婚育状况,这几乎已成了女性在面试时的必答题。
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部分)》明确,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或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行为,最高可处五万元罚款。
“女性就业歧视相较于年龄歧视更具有隐蔽性,许多女性碍于时间成本、司法程序成本等因素被迫选择不维权。”姜耀东建议,要畅通维权渠道,高效解决女性合理诉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设置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为有需要的女性提供法律援助。
针对于职场上的性别歧视问题,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律师协会监事长彭静今年专门提出了通过劳动监察进一步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建议。她发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于2022年8月31日发布,随机抽查的事项清单中却没有反映劳动领域的“性别歧视行为”,也未将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设置依据。
因此,彭静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完善妇女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就业机制,指导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平等享受福利待遇、晋职晋级、职称评聘等制度;同时应当强化监察执法,适时修订人社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增加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的执法事项,加大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劳动用工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最近,杨丽也从她的求职辅导老师那里学习了新的话术,用以应对HR对她已婚未育的疑问——
“任何人都想鱼和熊掌兼得,当二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时候,在一段时间内我会选择工作,因为拥有一份好的工作,未来就会有更加坚实的经济基础去培养小孩,我认为,总有一个合适的时间让我来兼顾。”
然而,杨丽自己也没想清楚,这个“合适的时间”,到底是哪一年、哪一天。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刘胤衡 记者 李华锡 先藕洁 韩飏)
责任编辑:闫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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