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学《条例》树新风”专题活动
摘要:驻马店网讯(记者 张勇 通讯员肖刚)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广大市民对《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按照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系列活动安排,3月3日上午,驿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积极组织志愿者在驻马店西站广场开展“学《条例》 树新风”专题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理念、养成文明习惯、营造文明风尚。
驻马店网讯(记者 张勇 通讯员肖刚)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广大市民对《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按照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系列活动安排,3月3日上午,驿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积极组织志愿者在驻马店西站广场开展“学《条例》 树新风”专题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理念、养成文明习惯、营造文明风尚。
活动现场,执法大队志愿者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向过往群众发放《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驻马店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页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耐心宣讲,倡导大家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养成文明习惯,树立文明新风尚,为建设文明和谐美丽驿城尽一份心、出一份力。大队志愿者还结合交通执法部门职能,向群众宣传交通运输执法新形势、新政策、新法规,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
通过宣传,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了对省市文明条例的认知和了解,让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争做新时代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责任编辑:张勇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