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来了!河南开展疫情防控新阶段医务人员及时奖励工作
摘要:四、奖励名额 疫情防控新阶段医务人员及时奖励的比例(名额)应当向基层事业单位倾斜,向一线医务工作人员倾斜。五、奖励标准 事业单位奖励奖金标准参照《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奖金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15号)文件要求执行。
河南广电大象新闻记者 张华婧
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决策部署,弘扬事业单位医务人员在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怕牺牲、无私奉献的精神,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实现“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新征程中奋勇争先、担当作为、建功立业,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号)文件要求,决定对疫情防控新阶段医务人员开展及时奖励工作。
一、奖励范围
在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事业单位医务人员和集体;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追授奖励。
二、奖励条件
在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中,深入一线、不畏艰险,在当地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医务工作人员和集体给予嘉奖;
在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中,冲锋在前、主动作为,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工作人员和集体给予记功;
在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怕牺牲、勇于担当,作出显著贡献的医务工作人员和集体给予记大功。
三、奖励程序
(一)各地、各部门依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范围、条件、种类、程序和纪律要求等,并予以公布。
(二)河南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南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河南省直有关单位上报奖励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组织实施。因疫情防控工作已受过奖励的原则上不重复奖励。
(三)拟奖励人选应当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涉及领导人员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事先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四)拟奖励人选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并公示后,下发奖励决定。
四、奖励名额
疫情防控新阶段医务人员及时奖励的比例(名额)应当向基层事业单位倾斜,向一线医务工作人员倾斜。对管理五级岗位及以上人员从严控制。及时奖励总数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筹确定:
全省拟奖励个人记大功共100人,个人记功共500人,个人嘉奖共5000人,全省拟集体记大功共50个,集体记功共300个,集体嘉奖共1000个。
五、奖励标准
事业单位奖励奖金标准参照《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奖金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15号)文件要求执行。
责任编辑: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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