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医保个人账户改革
摘要: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参保人要理性看待改革,面对当前划入个人账户资金减少的情况,大家既要算小账,也要算大账;
近日,关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在近期多地出台的医保改革方案中,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当期计入的金额有所变化,对在职职工而言,原本由单位缴费划入的部分不再划入,被纳入统筹基金;对退休人员而言,个人账户计入从过去的与本人养老金挂钩,过渡到定额划入,定额标准与统筹地区改革当年人均养老金挂钩。有人认为,改革后划入个人医保账户里的资金减少,个人医保待遇下降了。
事实上,此次改革并非简单地对个人账户金额做减法,而是把个人账户减少的“钱”加到了统筹基金的“大池子”中。一方面,开放了个人账户的“家庭成员共济”,将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从参保职工本人拓展到了家庭成员。另一方面,增强了“门诊共济保障”,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单从账面上看,个人账户新计入的钱的确变少了,但从整体来看,参保人普通门诊统筹的待遇会提高。
不仅如此,改革后统筹基金的“池子”更大了,医保的互助共济作用显著提高,社会保障能力也变得更加充分。医疗保险归根到底是一种社会保险,这就意味着它具有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性质。把大家的钱放在一起,可以实现用大数法则化解社会群体的风险,更大范围满足公众医疗需求。算一笔“长远账”,我们都能从改革中受益。
在社会医疗保险的大框架下,个人账户的资金是“看病钱”,大部分发达国家没有共享账户和个人账户设计。我国在医保制度建立之初,为简化报销手续,吸引更多群众参与,设立了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在过去曾发挥了巨大作用。然而在新形势下,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缺乏社会互济性、在门诊保障方面的功能具有局限性的缺点凸显出来,出现了参保职工“有病的不够花,没病的用不了”的情况。
从发展趋势看,医保统筹基金需要承担更多的医疗保险责任。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将职工门诊医疗费用全面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保障范围,有利于职工医保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医保政策不断调整、完善,但普惠民众、托底民生始终是其不变的基调,让最有需要的人受益是改革的基本原则。参保人要理性看待改革,面对当前划入个人账户资金减少的情况,大家既要算小账,也要算大账;既要算眼前账,又要算长远账。相信在改革推进一段时间后,群众会享受到改革的红利。
责任编辑:闫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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