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载人航天飞行任务标识等你来设计!
摘要:(三)神舟十七号载人飞行任务 发射时间:2023年10月 发射地点:酒泉卫星发射中心 飞行乘组:由3名航天员组成 空间站构型:神舟十七号对接于核心舱前向端口,形成三舱三船组合体。无论是天马行空的想法 亦或是妙趣横生的设计 中国载人航天等你来参与!
我国将于2023年发射
天舟六号货运飞船
神舟十六号载人飞船
神舟十七号载人飞船
这是中国空间站全面建成
转入应用与发展新阶段后的
首批飞行任务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社会影响力
提高民众参与热情
持续打造中国载人航天文化品牌形象
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
正式启动年度载人飞行任务标识征集活动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2023年两次载人飞行任务
一次货运飞船飞行任务
任务标识
让你的作品见证
中国人探索宇宙的非凡之路
01 征集内容
天舟六号货运飞船飞行任务、神舟十六号载人飞行任务、神舟十七号载人飞行任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思路阐述,所有热爱中国载人航天事业的自然人、法人及组织均可参与。
02 活动安排
2023年3月6日24时,征集截止。后续将进行网络投票和结果公布。
03 主办单位
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
04 总体标准
(一)创意要求。任务标识设计应充分体现中国元素、载人航天特色和任务特点,具有鲜明的科技与艺术寓意,也应适当考虑三次任务标识的系统性、协调性和连续性。
(二)形式规范
1.作品需通过图像制作软件(如Photoshop、AI等)制作电子版,上交作品必须为彩色清晰图片。分辨率不小于300dpi,色彩模式为RGB,导出格式为jpg或png格式。
2.设计尺寸:120mm*120mm,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最终获奖的作品须向承办单位提供psd或AI格式设计源文件。
3.应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05 活动规则
(一)投稿作品须为投稿者原创,投稿者应确保拥有作品完整著作权,不存在著作权移交或转让他人等情况,如涉及共同合作、职务作品或其他不同权属状态情况,均视为合作方、单位或其他权利人明知且同意本说明约束。
(二)参评者应同意,征集活动主办单位可以对参评作品进行修改及借鉴,形成最终正式使用的任务标识。
(三)投稿作品如因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权利保护或者因投稿作品存在权利瑕疵或内容虚假、非法、不正当,或其他不合理原因发生法律纠纷的,所有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且主办单位保留取消其投稿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四)投稿作品须为首次投稿,且在本次征稿评审结果公布前,所有投稿者不得将投稿作品转让、授权给第三方,也不得向第三方投稿。
(五)投稿者须自留底稿和设计源文件,一经投稿,恕不退稿。
(六)投稿作品一旦被主办单位决定最终录用,需签订著作权(无偿)转让合同,并移交底稿和设计源文件,投稿作品及其相关资料所有权利均归属主办单位。
(七)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06 提交方式
(一)提交电子文件时需附500字以内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作品文件名需备注投稿者本人姓名、单位/学校、联系方式。
(二)于截止日期前统一发送至官方邮箱:cmse@cmse.gov.cn,来稿邮件需注明“2023年中国载人航天飞行任务标识征集活动”。
(三)联系人:刘泽康。
(四)咨询电话:010-68378751。
07 奖励办法
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将为最终获奖者颁发纪念证书,并安排赴发射场观摩载人航天发射任务。
08 2023年度载人航天任务基本情况
(一)天舟六号货运飞船飞行任务
发射时间:2023年5月
发射地点:文昌航天发射场
空间站构型:天舟六号对接于核心舱后向端口,形成三舱两船组合体。
主要任务:货运飞行任务主要用于上行航天员驻留物资、舱外服等出舱消耗物资;保障平台安全运行的维修备件和推进剂、应用任务各类载荷和样品;并下行在轨废弃物。
(二)神舟十六号载人飞行任务
发射时间:2023年5月
发射地点:酒泉卫星发射中心
飞行乘组:由3名航天员组成
空间站构型:神舟十六号对接于核心舱径向端口,形成三舱三船组合体。
主要任务:实施航天员出舱活动和货物气闸舱出舱任务;继续开展空间科学实验和技术试验;开展平台管理工作、航天员保障相关工作以及科普教育等重要活动。
(三)神舟十七号载人飞行任务
发射时间:2023年10月
发射地点:酒泉卫星发射中心
飞行乘组:由3名航天员组成
空间站构型:神舟十七号对接于核心舱前向端口,形成三舱三船组合体。
主要任务:实施航天员出舱活动和货物气闸舱出舱任务;继续开展空间科学实验和技术试验;开展平台管理常规工作、航天员保障相关工作以及科普教育等重要活动。
无论是天马行空的想法
亦或是妙趣横生的设计
中国载人航天等你来参与!
责任编辑:闫继华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