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参保人员 省内无需备案 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
摘要:郑州市参保人员在河南省内其他统筹区异地就医结算时,不提高起付线、不降低报销比例,实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政策,并且在省内所有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大病保险)和个人账户等费用,均可“一单式”直接结算。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郑超
本报讯以往,郑州人去省内其他地方看病,要想享受医保,还需要异地备案。近日,好消息传来,今年起,无需备案,郑州实行河南省内异地就医无异地结算。
昨天,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从郑州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自今年1月1日起,取消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实施省内就医无异地政策。
政策规定,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除可在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直接结算外,也可在河南省省内其他统筹区已开通住院、门诊(含门诊统筹)、药店购药、5种试点门诊慢特病等医疗服务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无需备案,实现河南省内异地就医无异地结算。
郑州市参保人员在河南省内其他统筹区异地就医结算时,不提高起付线、不降低报销比例,实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政策,并且在省内所有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大病保险)和个人账户等费用,均可“一单式”直接结算。同时,考虑到因特殊情况无法结算的群众,还保留了回参保地手工结算的渠道,依然享受新政策的待遇标准。
据了解,目前省内只有郑州市医保已实现“省内无异地”,其他地市省内异地就医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责任编辑:杨姗姗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