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摘要:通知提出,根据《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在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本地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同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做好资金保障,确保将提高后的城乡居民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发布通知,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通知明确,经省政府同意,从2023年1月1日起,将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3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13元基础上增加10元。
通知提出,根据《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在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本地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同时,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鼓励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不断保,不断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促进河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做好资金保障,确保将提高后的城乡居民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记者 李娜)
责任编辑:杨姗姗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