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驻马店市一人受到最高法院表彰
摘要:其中,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审判员薛运魁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名少审法官的职责,在办理涉少案件中,薛运魁坚持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理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和正确价值观,用司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金霞)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命名“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决定》相继下发,河南法院9个单位和15名个人受到最高法院表彰。其中,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审判员薛运魁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薛运魁,男,198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审判员。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名少审法官的职责,在办理涉少案件中,薛运魁坚持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理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和正确价值观,用司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付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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