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报告
2021年,驻马店市被列为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向好,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稳步提升。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要求,我市在基础工作、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食品安全状况、示范引领、否决项等方面评价指标均已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驻马店市基本情况
驻马店市位于河南省中南部,全市辖9县1区(遂平县、西平县、上蔡县、汝南县、平舆县、新蔡县、正阳县、确山县、泌阳县、驿城区)、3个省级功能区(驻马店经济开发区、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总人口965万人,面积1.5万平方公里,是农业大市、农产品加工业大市,也是国家和省重要的粮油生产基地,素有“中原粮仓”“中州油库”“芝麻王国”之称。常年粮食产量650万吨,占全省的1/8;油料总产80万吨,居河南省第一位;年出栏生猪860万头、牛200万头、羊430万只,分别居全省第一、第二和第四位。上蔡、西平、正阳为全国产粮百强县,正阳、汝南、泌阳、确山为全国油料百强县,西平、正阳为全国肉类百强县,平舆是全国芝麻生产第一大县,泌阳是全国香菇生产第一大县,正阳是全国花生生产第一大县。
驻马店市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强化党政同责、全程监管、协同共治,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多年保持在80分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在98%以上,连续10年在全省食品安全考评工作中获得优秀等次,所辖县区全部达到了省级食品安全县区标准。
二、创建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2021年以来,驻马店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以“四个最严”为总体要求,压实创建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引导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的高规格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指挥部。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列入市第五次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进行安排部署。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驻马店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专题召开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动员会议、推进会议,市委书记、市长亲自安排部署创建攻坚重点工作。市委书记、市长就食品安全工作批示8次,市级领导干部调研督导24次。
二是坚持协同联动。建立“三项制度”(协调联动、宣传发动、督导考评制度),落实“四定措施”(定目标、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限),实行市级领导分包县区、联系创建部门的创建工作责任制。市创建指挥部成立了11个专业工作组,分别由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牵头,按照创建时间表、路线图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均成立了“一把手”挂帅的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形成了市、县区协同推动,各部门联创联动的良好局面。
三是坚持加压驱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专题部署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督查内容和目标绩效考核;市政府分管领导每月调度创建工作,实地督导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食安委定期组织督导检查,查问题、补短板、促提升,着力在部署中落实,在落实中提升,在提升中突破。
三、工作措施和取得成效
(一)基础保障有力有效
一是强化党政同责。市委、市政府定期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先后出台了“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若干措施”“市级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包保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落地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建立健全了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强化了各级党委、政府食品安全领导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坚定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工作机制,落实“三清单一承诺”制度。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坚持常态化深入一线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调研,并就食品安全工作、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等多次作出批示。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主要是完善了“三项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跟踪督办范围,强化对各县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将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作为“一票否决”事项。市政府每两年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担当作为、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完善统筹协调制度。制定食安委工作规则,明确了食安委、食安办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增设农业农村、教育、公安、卫健体委等部门为食安办副主任单位,充实食安办综合协调力量。完善工作推进制度。食安委每年召开全体(扩大)会议,研究食品安全领域重大问题,部署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食安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食品安全具体工作,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建立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等工作机制,共同分析各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准确研判风险程度,提出消除风险隐患的相应监管措施,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市、县两级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全力予以支持和保障。据统计,2020年以来,市本级财政先后预算2408.38万元,县区级财政先后预算8891.63万元。2022年,市政府将守护校园食品安全列入全市重点民生实事之一,各级财政投入300多万元,统一为全市90万在校就餐学生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2020年以来,市、县两级财政将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待遇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统筹推进全市食品安全执法监管体系建设,按照全市统一设置规格与模式,在乡镇(街道)共设立基层市场监管所246个,建立了由2941名协管员、信息员组织成的基层村(社区)食品协管员队伍,实现了食品安全执法监管机构向乡镇(街道)、村(居)延伸。目前,市、县、乡三级执法监管体系健全,基层监管机构装备配备、检验检测设备齐全,办公用房、执法车辆日渐更新,基层协管员、信息员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不断完善,有效织密了基层食品安全防护网。
(二)全程监管严把严控
深入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和“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十二大攻坚行动,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1.源头严防。一是实施产地环境净化攻坚行动。全面推行耕地分类管理,有效调整种植结构,确保农产品产地土壤安全。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持续保持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100%。二是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攻坚行动。持续推进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农药兽药科学合理、安全规范的利用率持续提升。近三年来,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5.83%、45.42%、51.06%。全市农药使用量持续实现零增长,兽用抗菌药使用量持续下降,水产生态防病的综合水平显著提升,农药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期内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达到265个,位列全省第二。创成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个、全国绿色食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园1个、省级“三品一标”示范基地9个。三是实施定点屠宰企业管理。对全市20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加强监管,严格落实入场查验、出厂附具“两章两证”等要求;严格牛羊等畜禽的屠宰管理,禁止未经检验检疫的牛羊肉上市,全市定点屠宰企业均落实了无害化处理制度。四是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近三年来,全市建设优质粮食工程项目122个,其中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87个、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项目7个、“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28个,“河南好粮油”入选企业数及产品数均居全省前列。强化收获粮、储备粮、“放心粮油”等质量监测,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近年来未发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超标粮食问题。
2.过程严管。实施保健食品行业、校园食品安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食品“三小”治理、网络食品等攻坚行动,健全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机制,提高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一是施行风险分级管理。制订食品各环节风险分级监管实施方案,开展食品风险分级动态监管工作。目前,全市共有食品生产企业597家(其中,A级101家、B级257家、C级159家、D级72家、评定中8家);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22245家(其中,A级11459家、B级6487家、C级2644家、D级1655家);餐饮服务提供者16341家(其中,A级4089家、B级6700家、C级4790家、D级762家),均全面落实了“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成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全市388家食品小作坊、50559家小经营店均办理了登记证并建立了监管档案。二是加大重点品种风险防控力度。开展乳制品、肉制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对全市3家乳制品企业、61家肉制品企业和27家肉制品小作坊实施重点监管,发现问题60家(次),责令整改60家(次)。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行业非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了保健食品行业秩序。在大型商超开展食品安全网格化奖惩管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了商超管理水平。三是开展农村食品经营行为规范行动。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每个乡镇打造了1~2家超市示范店,对全市8845家农村食品经营户进行了全覆盖示范创建验收,整体合格率达到96.2%;对全市面向乡镇的430家批发商、1254辆集中送货车进行集中约谈、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脏乱差”现象明显改观。严把食用农产品入市关,全市21个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和163家大中型超市均建立了快检室,年均快检36万批(次),数据实时上传市食用农产品监管信息平台。四是深化餐饮业“明厨亮灶”建设。全市实施“明厨亮灶”持证餐饮服务提供者共35562家,占比93%以上。其中,实施“明厨亮灶”的持证餐饮服务单位15423家,实施“明厨亮灶”的小餐饮20139家。以“互联网+明厨亮灶”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现学校食品安全违规行为和环境卫生问题“可识别、可抓拍、可感测、可预警”,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市2192家学校食品安全春秋两季开学检查覆盖率100%,2192家校园食堂和10家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100%,并通过舌尖安全网向家长委员会和广大师生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校园周边餐饮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经营安全相关规范要求,全面落实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经营过程、场所环境、人员管理等符合规范规定,餐厨垃圾统一收集集中处置;各餐饮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齐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全面落实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100%进行实名登记、入网审查、信息公示和抽查监测,网络订餐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完善。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全市156个乡镇高标准建设了1家以上农村集体聚餐定点饭店,强化厨师培训和管理,较好形成了聚餐风险防控体系。
3.风险严控。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食品安全员日管控、食品安全总监周排查、主要负责人月调度工作机制。二是强化风险监测。组织专业技术机构和专业人员,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研判,确定食品安全风险点,形成专题报告,实现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早发现、早通报、早预警,为实施有效监管提供科学依据,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已覆盖全市所有县区。2022年,监测食品样品707份,上报监测数据1707项,任务完成率100%。三是强化精准抽检。突出问题导向,科学制订抽检计划和工作方案并均衡推进,食品安全各环节和业态监督抽检覆盖率达100%,在产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覆盖率达100%。2020~2022年,全市完成监督抽检和专项抽检分别达28643批(次)、30652批(次)、30179批(次),食品抽检量均超过4批次/千人,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抽检量达到2批次/千人,三年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分别达98.29%、98.5%、98.83%。建立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流程,严格落实核查处置“五个到位”,定期通过政府网站发布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通告、消费风险提示及不合格项目解读,公示率及核查处置完成率均达100%。
4.违法严惩。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走私冻品等专项治理,不断强化行刑衔接,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三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食品类案件4688件;农业农村部门共查处农产品案件857件;公安部门侦办食品领域犯罪案件814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62人(次),其中3起案件获公安部贺电表扬,2次发起全国集群战役,6次发起全省集群战役、3起案件成功申报省公安厅督办;人民法院受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06件,审结99件,判决120人。
(三)监管能力提质提效
一是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利用网络平台、视频会议、实地培训等方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每人每年学习40学时以上,培训覆盖率达100%,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比例在70%以上。
二是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建成了以市级检验机构为骨干、县区检验机构(3家)和第三方检验机构(2家)为补充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通过了CMA认证并投入使用,全市食品检验机构具备500多个食品类检测参数,覆盖33个食品大类,基本满足我市食品日常监管检验的需求。
三是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市政府印发了《驻马店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完善了事故调查、处置、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程序。2020年9月,驻马店市成功举办了河南省首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示范性应急演练。演练“视频演示+现场演练”相结合,真人真演,多个环节是国内现场演练首次展示,打造了“河南—驻马店”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新模式,受到了省市场监管局的通报表彰。
(四)社会共治走深走实
一是专题宣传。在驻马店日报开设《党政“一把手”谈创建》专栏,9县1区的书记、县区长逐一表态,彰显了党委、政府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调动了各方创建积极性。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部门“一把手”访谈,加压驱动,推动攻坚行动走深走实。定期召开全市食品安全暨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食品安全状况,解答记者提问,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全域推进。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商超、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市、县主城区均建成了食品安全主题公园(游园),设置了食品安全公益宣传栏和公示牌。在各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的电子显示屏刊播创建宣传标语,各类经营店、餐饮店内均张贴和摆放了创建宣传页和宣传牌。面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中受理群众举报的公告》,明确举报内容,听取群众意见,征集案件线索,同步推进食品安全谣言治理及欺诈宣传行为整治,12315投诉举报按时办结率99.61%。
三是锐意创新。围绕“共治共建共享食品安全”目标,采用开放式、参与式模式,创新推出阳光执法栏目——《食安天中行、突击查餐厅》,邀请社会公众参与、视频直播,在向广大市民展示现场执法的过程中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目前,已开展169期,网络直播点击量超8000万次,为实现社会共治搭建了平台。全市行政许可、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信息在部门网站全面公开,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相关单位在新闻媒介上进行曝光,发挥信用威力,实施联合奖惩,形成了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主动参与食安、支持食安、监督食安、维护食安的良好局面。
四、下一步打算
驻马店市将按照国务院食安委和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以风险管理为重点、以智慧监管为手段、以社会共治为保障,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机制,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
(一)持续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完善风险交流机制,提高风险研判和响应的及时性,增强食安委成员单位之间防控风险的联动性,形成科学、高效的风险防控机制。
(二)持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和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严把食品安全每道关口,抓好重点人群、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管,严防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反弹。
(三)持续营造全民参与的创建氛围。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多角度报道、全方位覆盖、立体化影响,抓住重要时间节点,以社会关注点、热点作为宣传的重点、亮点,做到宣传有温度、有内容、有共鸣,全面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四)持续打造创建工作特色亮点。围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机制创新、“三小”治理、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社会共治等重点工作,加大创新力度,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做法,形成体系成熟、措施具体、效果明显的创城效应,带动提升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
关于对驻马店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报告公示的公告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食安办〔2021〕5号)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食安办〔202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对照标准,从细从严,全面开展了自查工作。经自查,整体达到创建工作标准。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驻马店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报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实名向驻马店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意见、建议和问题,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匿名反映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2日~2023年1月5日
联系人:胡泊
联系电话:0396-2618659
电子邮箱:zmdsab@126.com
地址:驻马店市开发区金水路60号,驻马店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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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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