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大力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力度
摘要:意见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要求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推动在有条件的市、县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内设调解中心和工会法律服务工作站;强化了调解与仲裁、诉讼的衔接,增强了调解协议的执行力。
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 姜琳)工资发放不及时,公司强迫加班怎么办?为推动解决问题关口前移,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政法委等九部门1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着力强化协商调解力度,健全多元处理机制,推动最大限度以协商调解等方式柔性化解争议。
“在我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诉讼方式解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调解仲裁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市场主体数量的快速增长,劳动人事争议也相应增加。由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大多处于强势地位,劳动者往往很难与其进行平等协商,不得不通过仲裁甚至诉讼方式来解决,由此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
协商是劳动人事争议办理的法定程序。意见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健全沟通对话机制,畅通劳动者诉求表达和利益协调渠道,建立完善内部申诉、协商回应制度,及时回应劳动者协商诉求;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帮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开展争议协商。
意见提出,工会组织要主动引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和解协议,推动和解协议履行、主动做好引导申请调解等工作;同时专门明确了和解协议在仲裁、诉讼活动中的效力。
协商不成还可以调解。意见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要求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推动在有条件的市、县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内设调解中心和工会法律服务工作站;强化了调解与仲裁、诉讼的衔接,增强了调解协议的执行力。
“力争用5年左右,协商调解解决的争议案件数量占比显著提高,争议诉讼案件稳步下降至合理区间。”上述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杨姗姗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