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总工会“法院+工会”维权模式解民忧
摘要:被执行人胡某与李某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年初经县总工会帮扶中心和县人民法院调解无效,法院判决解除胡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胡某退还李某购房款19万元本息。
驻马店网讯(记者 姚 晶 通讯员 吴 予)日前,汝南县总工会帮扶中心负责人接到一位来自企业女职工李某的电话称,被执行人胡某刚才主动找到她商量还款,双方达成和解并且欠款已经归还,请帮扶中心工作人员陪同去法院办理撤案申请。这是该县采取“法院+工会”维权模式,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并顺利执结的成功案例。
被执行人胡某与李某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年初经县总工会帮扶中心和县人民法院调解无效,法院判决解除胡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胡某退还李某购房款19万元本息。判决生效后,胡某未依照判决履行,李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得知执行法官即将依法向被执行人胡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进入执行程序时,被执行人胡某主动找到申请人李某,请求工会出面,通过“法院+工会”维权模式诉调解决,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双方达成和解,并归还了欠款,这一涉及职工民事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付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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