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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酒驾不吸取教训 再次酒驾难逃法网

2022-11-10 10:09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付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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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警通过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显示杨某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61.6mg/100mL ,已经达到酒驾标准,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杨某没有汲取教训,心存侥幸,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仍然挑战法律的底线,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目前,杨某二次酒驾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刘海军)为认真落实冬季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示范区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醉驾等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查处行动,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11月4日21时许,民警在雪松大道巡逻过程中对杨某驾驶的电动四轮车进行盘查时,发现驾驶员杨某存在酒驾嫌疑。民警通过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显示杨某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61.6mg/100mL ,已经达到酒驾标准,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经进一步查询,杨某曾于2013年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驻马店市公安局老街分局交通管理巡防大队处罚。杨某没有汲取教训,心存侥幸,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仍然挑战法律的底线,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目前,杨某二次酒驾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交警提示:无数次的痛,千百次的爱,汇成这句温馨的告白: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责任编辑:付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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