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台黄河保护法守护母亲河
摘要:法律规定,国家统筹黄河干支流防洪体系建设,加强流域及流域间防洪体系协同,推进黄河上中下游防汛抗旱、防凌联动,构建科学高效的综合性防洪减灾体系。在黄河流域组织建设水沙调控和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完善水沙调控和防洪防凌调度机制,保障防洪安全。
新华社北京10月30日电(记者刘诗平、黄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黄河保护法。这部法律将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黄河保护法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污染防治、促进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11章,共122条。
为了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黄河安澜,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制定黄河保护法。这部法律的制定实施,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生态环境脆弱是黄河流域最大的问题。法律明确,国家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坚持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实行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系统治理;国家加强黄河流域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进重点河湖环境综合整治。
水资源短缺是黄河流域最大的矛盾。法律强调,国家在黄河流域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措施,有效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黄河流域水资源利用,应当坚持节水优先、统筹兼顾、集约使用、精打细算。国家对黄河水量实行统一配置。国家对黄河流域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遵循总量控制、断面流量控制、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水情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洪水是黄河流域最大的威胁。法律规定,国家统筹黄河干支流防洪体系建设,加强流域及流域间防洪体系协同,推进黄河上中下游防汛抗旱、防凌联动,构建科学高效的综合性防洪减灾体系。在黄河流域组织建设水沙调控和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完善水沙调控和防洪防凌调度机制,保障防洪安全。
高质量发展不充分是黄河流域最大的短板。法律提出,促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优化调整区域经济和生产力布局。
此外,法律还提出,加强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编制并实施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规划,推动黄河文化体系建设。
责任编辑:闫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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