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以“硬约束”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
摘要:完善制度 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常态长效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亲”是要求,“清”是底线,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
通讯员 高 琳 霍 力
营商环境是一把尺子,检验着政府的行政效能和干部的工作作风,检验着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
近年来,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有力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不断向好。我市营商环境评价从2019年位居全省第十四到2020年位居全省第七,再到2021年位居全省第六,成功晋级全省第一方阵。
政治引领 高位推动营商环境监督治理
市纪委监委把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深化全市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持续凝聚政商共识,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实保障。
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和《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增强监督治理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强化责任担当。坚定扛稳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政治责任,把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谋划推动,连续3年在市纪委全会上专题部署,成立由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实施。
持续深化监督治理。坚持一年一个主题,准确把握优化营商环境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与时俱进调整监督治理重点,分别部署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损害营商环境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逐年压茬推进,打好专项治理“组合拳”,清除损害营商环境“绊脚石”,以精准有力的监督治理,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创新载体 增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自觉
政策是起点,关键在落实。市纪委监委从市直单位中动态选取重点科室,综合运用网络评议、服务对象评议等7种手段开展百分制量化评议,有效激发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性。
以综合评议促争先进位。从市直单位中动态选取110个左右重点科室,综合运用网络评议、服务对象评议等7种手段开展百分制量化评议,参与评议人数超过46万人次。对评议结果前10名的科室予以通报表扬,对后3名的科室负责人建议进行组织调整,对分管领导进行问责,有效激发了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性。中国纪检监察报、河南省纪委监委分别报道我市做法。
以系列专访促压力传导。组织41个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重点科室负责人开展“转变干部作风 优化营商环境”系列专访,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举措、重点科室职责及负责人承诺3项内容接受专访,以“视频短片+文字”形式,在“清风驻马店”“掌上驻马店”微信公众号和《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同步发布,不仅有效传导了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压力,也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好评。
以大走访促问题化解。连续3年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部署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走访企业活动,累计选取近4000家企业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服务联系对象,全市11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收集意见和建议,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助力“万人助万企”活动,真正让企业感到“问题有人管、意见有人听、利益有人护”,累计解决问题374个,相关做法被河南日报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监督问责 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
“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我们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以严肃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
完善监督机制。市、县纪委监委同步建立专项监督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一体推进工作;推动“四项监督”贯通联动,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构建“1+8+N”工作推进模式,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抓总,8个监督检查室根据联系县区和派驻(出)机构,采取“室地”“室组”联动方式跟进监督,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工作格局。
严格问责追究。建立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专门台账,采取直接查办、集中转办、重点督办等方式,推动问题线索高质高效处置。重点监督治理向市场主体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加重企业负担,违规审批、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领导干部家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市共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157起,处理23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62人。
深化标本兼治。坚持常态化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全市共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8起127人。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针对案件暴露出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惩、治、防”有机统一。全市共制发建议书114份,收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
完善制度 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常态长效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亲”是要求,“清”是底线,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
建立亲清政商负面清单制度。制定印发《驻马店市亲清政商关系负面清单》,列出党员干部“九个严禁”、市场主体“六个不得”负面清单,明晰政商交往界限,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心存敬畏、廉洁从政,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始终坚守“法律、纪律、政策、道德”四条底线,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着力构建亲有度、清有为的政商关系。
建立营商环境监测点制度。市纪委监委从全市重点企业、项目中选取20个,每个县区至少选取10个重点企业或项目,作为营商环境监测点,每个监测点确定1名联络员,每月填写营商环境问卷调查,按时收集有关单位、公职人员在服务企业和项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至本级纪委监委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建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制度。督促全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率先在全省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第一时间接收、办理、反馈,分类建立工作台账,督促干部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不成的事”尽最大努力帮助办成,让政商关系更加亲清、市场主体更加满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加强烈,以小窗口服务大民生。共受理事项222件,已全部帮助解决,群众满意度100%,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河南卫视新闻联播宣传报道。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聚焦营商环境的堵点、痛点、难点,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督促解决企业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任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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