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基层治理质效 夯实平安建设根基
摘要:出台了《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人民调解案件录入补贴办法》,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有效地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同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矛盾纠纷登记、人民调解回访、人民调解文书档案管理、信息报告等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人民调解工作...
近年来,新蔡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条例》,整合各方力量,探索建立“一三五”多调联动工作机制,坚持创新思路、夯实基层、调防结合、以防为主,以“规范、拓展、提升”为抓手,充分发挥矛盾调处化解工作作用,推动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质效,夯实了平安建设根基。
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组织体系
搭建一个平台。依托各级综治中心,在县乡两级设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内设访调对接、诉调对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心理服务等功能区。村级设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站,依托网格化管理,利用“一村(格)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民调员”力量开展工作。
做到两个整合。一是机构整合。县乡两级矛盾化解是整合综治中心、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综合治理与来访接待合署办公。二是资源整合。整合政法、信访、人民调解、行业调解、法律服务、心理服务等人员力量进驻矛盾化解中心,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调解力量。建立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聘用以“五老人员”为主的调解员队伍,强化了人民调解力量。至目前,全县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385个。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8个,分别为交通事故纠纷调解中心、城市建设纠纷调解中心、土地纠纷调解中心、劳动争议纠纷调解中心、学生意外伤害纠纷调解中心、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培育了“翠叶调解室”“李书记调解室”等具有百姓温度的品牌调解室。今年以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912起,化解3830起,调处成功率达98%。
强化“三个对接”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
强化“警调对接”。新蔡县公安局、新蔡县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警调对接”机制建设的意见》,对调解室建设、人员配备、职责分工、操作程序等进行明确,确定派出所作为第一责任人,落实人员经费、场地和日常管理;基层司法所落实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和调解业务指导。通过警调对接,有效处置了一大批邻里民间纠纷、适用调解的治安案件、部分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在一定程度上既减少了公安机关非警务性出警,使有限的警力从繁琐的民间纠纷调解工作中解脱出来,又能充分展现人民调解工作优势,避免矛盾进一步恶化升级,真正实现调解工作社会效果的最大化。2022年以来,实现警调对接案件335件。
强化“诉调对接”。新蔡县司法局与法院联合成立了诉前调解中心,派驻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并鼓励各司法所积极参与基层法庭的诉前调解工作。健全完善诉前调解对接分流机制,对当事人同意先行调解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解。加强跟踪指导,对达成和解的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对达不成和解的,再引导进入诉讼渠道。诉前调解工作有效促进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无缝对接、有机融合,及时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让双方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以来,诉前调解中心参与诉前调解案件298件。
强化“访调对接”。新蔡县充分发挥村(居)人民调解组织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将社会突出问题纳入矛盾纠纷排查范围,及时发现信访苗头,努力实现信访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人民调解员直接参与来访接待,对符合调解的事项,直接受理或参与进行调解。充分发挥司法所、乡级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参与乡镇信访积案调解,鼓励律师等参与政府部门相关信访案件的调解,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加强人民调解与政府各部门之间联动机制,实现矛盾纠纷专业化、高效化调处。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平安新蔡”、“新蔡司法”公众号,推送“为民调解好故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六防六促”典型案例选编等系列调解案例,努力通过以案释法达到“调解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2022年以来,新蔡县访调对接案件共202件。
坚持“五个到位”确保矛盾调处作用有效发挥
组织领导到位。成立县乡两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形成了党政领导重视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司法行政部门为主抓、有关部门配合抓,调解、治安、信访等职能互动的工作格局。
人员选配到位。新蔡县出台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逐步规范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建设,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队伍,为县乡村三级调委会分别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全县形成了以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以乡镇(街道)调委会为骨干,以县人民调解中心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385个,实现了县、乡、村三级全覆盖。按照政治合格、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要求,组建了一支400多人的县乡村三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目前,全县共有专兼职调解员1000多人。
阵地建设到位。加强人民调解阵地规范化建设,做到阵地建设“四落实”,即组织落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五上墙”,即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有人民调解徽章、有人民调解工作牌、有人民调解标牌、有人民调解桌凳、有统一的人民调解文书档案。让各级人民调解室成为化解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主阵地。
制度保障到位。出台了《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人民调解案件录入补贴办法》,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有效地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同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矛盾纠纷登记、人民调解回访、人民调解文书档案管理、信息报告等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定期举办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我的调解故事”演讲比赛、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等活动,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采取日常考核和业务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对专职调解员日常工作、调解质效和卷宗数量等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先进、续聘、辞退的重要依据。
经费保障到位。落实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经费由县级财政予以保障,用于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明确对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聘用补贴+案件补贴”,出台了《新蔡县人民调解案件录入补贴办法》,细化案件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对录入信息系统案件逐件核实回访,及时兑现“以案定补”经费。“以案定补”政策的落实,充分调动了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初步实现人民调解由“让我调”向“我要调”转变,由“以乡镇调委会调解为主”向“以村(居)调委会调解为主”转变,进而更有效地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策划 滕 飞 统筹 龚 平 宋超喜 组稿 苏 凯 梅文辉
图片由新蔡县委宣传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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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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