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立法规范村庄规划建设
摘要:在推进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我省坚持要求不挖山、不填湖、不毁林,尊重村庄自然地形地貌、居住习惯、地域文化、村庄建设脉络和街巷格局;在村庄规划确定的村庄建设边界内,合理确定村庄用地规模、开发强度、建筑风貌等管控要求,保护历史文化和乡村风貌。
建设美丽乡村,河南通过立法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9月28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河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规定》的立法背景、思路和主要特点等作出解读。
目前,我省已有1.58万个村庄完成了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随着村庄规划覆盖面不断扩大,编制和实施中规划不科学、不接地气,编制和管理资金保障不到位,规划引领乡村发展作用不充分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强化村庄规划在助力乡村振兴、推进乡村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立法十分必要,意义重大。
《规定》共六章27条,包括总则、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主要从“科学编制规划、倡导村民参与、规范村庄建设、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完善落实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的体制机制。
规划编制资金如何保障?我省目前村庄规划编制平均费用为5万~10万元,村庄数量多、规划编制任务重、对资金需求大的现象普遍存在,不少乡镇政府财政难以承担。为有效保障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在《规定》第四条明确了编制经费的来源和“本级财政无法保障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保障”的“兜底”责任,并吸收实践中一些地方“以奖代补”的措施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破解编制资金保障不到位问题。
乡村美了,农民如何发家致富?《规定》第五条鼓励在村庄规划产业布局中明确促进产业发展的“三变”改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返乡创业等措施。
美丽乡村如何建设?为强化村庄规划实施的执行力,引导村民有序建设,《规定》第三章对规范村庄建设、免费为村民提供住房设计图、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等作出具体规定。
针对我省村庄数量多、分布广、差别大的客观实际,首先以县市为单元启动编制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将村庄划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整治改善类”等五种类型,提出不同规划的策略,统筹县市域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在全省开展“乡村规划、千村试点”行动,及时总结推广嵩县三合村、信阳市辛集村等一大批先行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的经验做法。目前,全省所有县(市)的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成,1.58万个村庄形成了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成果。
在推进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我省坚持要求不挖山、不填湖、不毁林,尊重村庄自然地形地貌、居住习惯、地域文化、村庄建设脉络和街巷格局;在村庄规划确定的村庄建设边界内,合理确定村庄用地规模、开发强度、建筑风貌等管控要求,保护历史文化和乡村风貌。运用乡村设计手段,提出在豫南、豫西、豫北山地丘陵地区打造“山乡风貌”乡村;在黄淮海平原、南阳盆地传统农区,打造“平原田园”乡村;在沿淮地区打造“河乡韵味”乡村。坚持全域全要素编制规划,对乡域、村域内生态、生活、生产等各类空间作出全面合理安排,保证了规划质量。(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责任编辑:闫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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