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阳法庭 妥善化解一起企业纠纷案
摘要:在该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因被告开办的企业属于轻度污染企业,应当停产并搬迁,后因被告新的企业用地一直在审批过程中无法及时搬迁,被告未足额缴纳租赁费和返还原告租赁物。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租赁协议,并要求被告返还所租赁的厂棚和办公楼及支付剩余租金。
驻马店网讯(记者 王 珂 通讯员 王树恒)近日,正阳县人民法院真阳法庭巧用调解方式妥善化解一起涉两家企业纠纷案件。为表达对法官的感激之情,2022年8月17日,被告企业来到真阳法庭,将一面印有“优化营商环境 促企业和谐发展”字样的锦旗送到法官手中。
2019年3月8日,原告将位于正阳县正健路西侧的厂房及办公楼第三层租赁给被告马某使用,双方签订书面租赁协议。在该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因被告开办的企业属于轻度污染企业,应当停产并搬迁,后因被告新的企业用地一直在审批过程中无法及时搬迁,被告未足额缴纳租赁费和返还原告租赁物。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租赁协议,并要求被告返还所租赁的厂棚和办公楼及支付剩余租金。
开庭审理前,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都希望迅速解决矛盾。为促进双方调解,法官邀请正阳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负责人到场参与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围绕争议焦点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双方体谅对方难处。经全力协调,双方当事人决定各让一步,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矛盾得到彻底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张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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