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南燃气收到一封温暖的感谢信
驻马店网讯(记者 田 久 通讯员 王 华)近日,豫南燃气收到了一封来自市民于先生的感谢信,信中向公司员工郑丽表达了最衷心的感谢,字短情长,展现了豫南燃气人的优质服务。
事情还要从8月份的一天说起,于先生来到豫南燃气自由街营业厅咨询入户装表事宜。营业厅主任郑丽热情接待了他。经了解,由于孙子要上小学了,于先生准备搬回老房子居住,但是该房子内没有安装燃气表,现在想用上天然气,自己也记不清之前有没有办理过相关手续。由于该项业务时间久,用户也没有提供任何手续,情况较为复杂。郑丽一边安慰老人家耐心等待,一边通过电脑系统查找,又在近20年间的纸质档案中查找相关原始资料,与财务、工程沟通后联合相关部门到现场了解具体情况。经查,该房主在2007年已缴纳了燃气安装费,但由于用户一直未入住,该公司没有对该户进行安装燃气表。了解情况后,豫南燃气第一时间为于先生解决了入户装表通气问题,并细心为老人指导如何在线上缴费,以后就可以足不出户在手机上交费了,老人感受着燃气的优质服务满心欢喜。
于是,于先生写了一封感谢信,字里行间流露着对郑丽急用户之所急、为用户排忧解难的感激之情,真挚的话语让公司全体人员感受到了阵阵暖心,也是对豫南燃气长期以来秉承“用心尽心至真至诚”服务理念的充分肯定,表达了老人对豫南燃气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的满意与赞许,体现了用户与企业之间的浓浓感情。
一封感谢信看似简单,其背后却牵系着用户最渴望解决的问题;一句感谢的话看似平淡,却是对豫南燃气所有一线服务人员的最大鼓励。豫南燃气继续以“用心尽心至真至诚”的服务理念,从用户角度出发,提供更加优质贴心的服务,不断提升公司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田久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