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摘要:加强普通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公路服务区(站)加快建设,鼓励在重点旅游景区周边等大流量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停车场等场所,探索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积极引导农村公路沿线乡镇优先在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新华社北京8月25日电(记者 叶昊鸣)记者25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提出力争到2022年底前,全国除高寒高海拔以外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
根据方案,到2023年底前,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到2025年底前,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密优化;农村公路沿线有效覆盖,基本形成“固定设施为主体,移动设施为补充,重要节点全覆盖,运行维护服务好,群众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方案提出,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每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高寒高海拔地区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建设目标和时序;重大节假日期间适当投放移动充电设施,满足充电需求。加强普通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公路服务区(站)加快建设,鼓励在重点旅游景区周边等大流量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停车场等场所,探索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积极引导农村公路沿线乡镇优先在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优化服务区(站)充电基础设施布局,科学布设充电设施,规范交通标识设置,优化通行线路,引导车辆分区有序停放。同时,加强充电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加强日常安全检查与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方案明确,探索推进新技术新设备应用,提升充电设施全寿命周期效益;制定落实分阶段覆盖方案,推动城市群周边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快充、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支持电动汽车生产、大型运输等企业建设换电站。加强服务信息采集与发布,为公众提供实时信息查询服务,积极探索预约充电服务。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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