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老干部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摘要:王胜利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切实增强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自身文明素养;此次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文明行为意识,推动了文明风尚的形成,营造了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驻马店网讯(记者 高元元 通讯员 郭跃)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条令法规意识,切实贯彻落实《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制度化、常态化,8月1日上午,市委老干部局开展《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王胜利出席活动并讲话,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活动。
王胜利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切实增强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自身文明素养;要做《条例》的宣传者、传播者,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学习《条例》,积极践行《条例》,养成良好的文明意识和行为习惯;要做《条例》的践行者,做文明表率,抵制不文明行为,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文化素质。
活动分为三个方面:开展《条例》宣传教育活动、文明交通志愿践行活动和清扫卫生活动。志愿者在宣传桌前摆放《条例》宣传展板、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展示《条例》出台的背景、内容和意义。文明交通志愿者举着交通指挥旗,劝阻行人乱穿行、闯红灯以及机动车闯红灯、超越停车线、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环境卫生整治志愿者手拿扫把、垃圾夹等工具,对垃圾进行全面清理。
此次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文明行为意识,推动了文明风尚的形成,营造了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付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