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公安局军转干部霍得正:从“橄榄绿”的忠诚到“藏青蓝”的坚守
驻马店网讯(记者 邓丹华 通讯员 徐小斌 刘景博)2022年7月26日,汝南县公安局传来喜讯,该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霍得正被中共汝南县委授予“汝南县第四届最美退役军人”荣誉称号。消息传开,这位平日里低调、干练、硬朗的汉子又一次成功“圈粉”,成为警营里大家竞相学习的榜样。
(霍得正在颁奖现场 左起第六位)
荣誉的取得决非偶然。鲜花和掌声的背后是霍得正从“橄榄绿”到“藏青蓝”,33年如一日,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坚定信念和执着追求,更是他心怀正义、嫉恶如仇,为公平、正义而战的奉献与坚守。
霍得正,男,汉族,中共党员,现年52岁,本科学历,1989年3月参军入伍,2004年9月从部队转业到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至今,现任汝南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
1989年3月,霍得正怀着满腔的热情,应征入伍走向军营,成为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在部队期间,霍得正努力学习,刻苦训练,年年被评为优秀士兵、训练标兵。他的努力拼搏和辛勤付出也给自己赢得了人生中重要的发展机遇。1990年霍得正被上级破格提拔为班长,并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9月,由于霍得正的训练、业务、学习等综合成绩在所在部队中名列前茅,经部队党委研究决定被保送至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通信学院学习深造。霍得正倍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在军校期间他更是刻苦学习,苦练本领,圆满完成了各科学习任务,并被评为优秀毕业生。
毕业分配时,霍得正听从部队召唤,主动要求到条件艰苦的野战部队去成长锻炼。1995年,霍得正被分配到济南军区某部机务站,那里地处深山,条件艰苦,号称鸟飞绝的地方。在那里他一干就是8年,直至转业回到地方。
2004年11月,霍得正响应部队号召,告别了挥洒15年青春热血的部队,被安置到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工作。从军营到警营,从军人到警察,对霍得正来说变化的是工作环境和角色,不变的是忠诚和使命。霍得正又一次从零开始,向书本学习、向同事学习、向实践学习,以最快的速度去适应和胜任新的岗位和职责。由于学习刻苦,霍得正很快就获得了交通事故处理初级和中级资格证书,并在工作中崭露头角,脱颖而出,从一般民警成长为事故中队的中队长。
今年以来,汝南县辖区连续发生多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社会负面影响极大。面对陡然骤增的破逃工作量和巨大的工作压力,霍得正迎难而上,顽强拼搏,昼夜奋战,依靠自身过硬的现场勘察分析能力和细致精湛的查询监控视频技能,成功破获了“3.15曹某交通肇事案”、“4.28陈某交通肇事案”、“6.14张某交通肇事案”和“6.16秦某交通肇事案”四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逃逸嫌疑人均被绳之以法,为受害人伸张了正义,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稳定。
从警18年来,无论是一般民警还是事故中队中队长,霍得正都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法,拒绝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在人民群众中间赢得了好评。多年来他带领事故中队全体民辅警侦破重大交通逃逸事故案件80多起,在全市此类案件中的侦破比率最高,先后两次被市公安局聘为全市交通事故处理专家,二十多次被市、县公安机关评为优秀人民警察、优秀共产党员、打击犯罪标兵和先进个人。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霍得正立足基层,忠于职守,常年累月扎根交通事故执法一线,用扎实的作风和精湛的技术告破了各类交通事故案件,维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而今,52岁的他依然初心不改,在交通事故执法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继续贡献着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邓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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