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河南

河南拟为网络安全立法 网上发布违规不良信息或将受罚

2022-07-28 10:50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责任编辑:杨姗姗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加强对网络运营者运用算法推荐服务、个人和组织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信息等行为的监管和约束,《条例(草案)》在网络安全保障一章中明确:网络运营者应用算法推荐技术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履行算法安全主体责任,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不得设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

本报讯(记者 李点)7月27日,《河南省网络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条例(草案)》分为总则、网络安全建设、网络安全保障、网络安全监管、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六章五十四条,其中明确了我省网络安全工作监督管理体制:县级以上网信部门是网络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保密、密码管理、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等部门和国家安全机关、省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对网络运营者运用算法推荐服务、个人和组织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信息等行为的监管和约束,《条例(草案)》在网络安全保障一章中明确:网络运营者应用算法推荐技术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履行算法安全主体责任,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不得设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公序良俗、公平竞争的算法模型。

根据《条例(草案)》,网络运营者、个人信息处理者和网络数据处理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在网络上发布违法信息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杨姗姗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