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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薯记忆

2022-07-21 11:21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石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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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薯记忆

 

石新宇

 

我的家乡是南阳市方城县杨集乡东桥村,地处平原,土地肥沃,以前小麦、红薯和玉米是位列前三甲的农作物。奶奶在世时多次说过,那个年代要不是有红薯,不知得饿死多少人。我小的时候,红薯还是主要口粮,现在的种植面积已经大大减少,但红薯深深地烙在了我的记忆里。

红薯适应性强,产量高。当年一亩小麦产五六百斤就算高产了,红薯却可以产二三千斤。春日未到,便要挑些个头大的红薯,摆放在满是农家肥料的浅池内,覆上薄膜,让它们发芽。不久,每个红薯就会发出很多嫩芽来。到了种植季节,嫩芽已经二十来厘米长。翻好的田里起垄,把嫩芽一棵棵栽到垄上,压一压根部,再浇上水,几乎每棵嫩芽都会茁壮成长。我们称这样的红薯为“芽子红薯”,也称早红薯。红薯秧长出一米多长后,要用镰刀割下一部分,再剪成小段,每段上有一两个叶子即可。这些小段也作为秧苗栽种。我们称这样的红薯为“剪口红薯”,也称晚红薯。因为担心长长的红薯秧随处扎根分散养分,要翻秧,就是用一根木棍把秧子翻到垄上去。这是红薯生长期间最重要的一项劳动。红薯成熟后,割去秧子刨出红薯,一部分送入地窖储藏,一部分就地切成片晾晒。晾晒的时候片与片不能重叠,要一片一片摆开,过两天还要一片一片翻过来。一般五六天就能晒干,我们称为红薯干。

红薯的吃法有多种,常见的是蒸熟了当作馍馍吃,或者去皮切块和玉米糁一起煮稀饭。红薯干也可以煮稀饭,更多的是磨成粉做“窝窝头”,也就是黑馒头,“窝窝头”很黏,口感不好。最困难的时候,把去皮切块的红薯煮熟后盛入碗中,加入炒熟的红薯粉搅拌成稠糊状来吃,我们称之为“炒面”。这种“炒面”要配上凉调的萝卜丝才好,不然有点腻。当然,红薯还可以打成粉子做粉条,不过那时候,基本上没有多余的红薯做粉条。

那时候做饭用的是秸秆,秸秆燃烧后会有很多灰烬。奶奶总会选一个不大不小的红薯埋到灰烬里,晌间我饿了便扒出来,红薯已经烧熟了,还有余温,剥去皮大口地吃,又香又甜。这是我最喜欢的吃法。我也很喜欢喝红薯粉做的稀饭(这种稀饭我们称为“糊涂”),却不喜欢喝白面稀饭,而那时候喝一次白面稀饭相当于改善伙食。我还不喜欢吃鸡蛋。奶奶很同情我,说在我们那穷农村,好吃点儿的也就是白面稀饭和鸡蛋了,偏我都不喜欢,没福气。

红薯被刨出后,我们总认为有“漏网之薯”,周末便提了篮子、拿起铲子,和小伙伴们一起去“遛红薯”。顺着垄沟望去,看到垄上有没被刨动的地方,便满怀希望地用铲子挖,但大多数情况是一无所获,偶尔挖出一个玉米秆粗细的红薯来,便会欣喜若狂。口渴或者肚饿了,挖出的“红薯娃儿”便是点心,薅一把草把“红薯娃儿”上面的泥土抹去,就可以大口地啃将起来。

红薯在四川等地被称为“红苕”。郭沫若先生写过一首吟诵红苕的《满江红》:我爱红苕,小时候,曾充粮食……一季收可抵半年粮,超粟稷……这首词没什么文采,但写得很实在,第一次读我就被深深震撼了。当年,我的家乡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红薯干,红薯馍,离了红薯不能活。这和郭沫若先生的认识是一样的。

上高中时,我从书上看到,红薯原产美洲,明朝时华侨陈振龙冒着生命危险从吕宋(今菲律宾)将红薯秧苗悄悄运回国,因红薯耐活高产,很快被广泛种植。上大学后,我认识到,中华民族发展史上,有四个人到什么时候都是应该被记住的:一是孟子,他提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点,无论“无后”的本意是什么,国人广泛认为是“没有后代”,因此这个观点奠定了我们民族生育的思想基础;二是秦始皇,他统一了文字和度量衡,奠定了我们民族统一的政治基础;三是冉闵,他在五胡乱华时发出“屠胡令”,止住了胡人对汉人的疯狂屠杀,奠定了我们民族繁衍的人数基础;第四就是陈振龙,他冒险引入红薯,奠定了我们民族发展的粮食基础。有了粮食,人口才能增长,清康熙时,我国的人口就超过一亿了,振龙功德无量,红薯功不可没。

今天,我偶尔还会买些红薯,或蒸食或煮稀饭。软糯香甜的红薯总能让我想起小时候吃烤红薯、“遛红薯”和与小伙伴们比谁挖出的红薯大的情景来。现在有专家说红薯是健康食品,红薯叶是抗癌食品,红薯叶已经成为饭店里的一道菜。我从情感上认同专家的说法。生活条件好了,我们不能忘记过去。

 

 

 

责任编辑:石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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