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关于办税,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税务局出台有新政!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李寅鹏) 近期,我市受疫情影响较大,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的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平稳有序办理税费申报及缴纳业务,就2022年7月份税费征管有关事项,7月14日, 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税务局出台了新政策。
一、全市按月或按季申报的纳税人,2022年7月份税费申报期限暂延长至2022年7月27日。
二、全市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河南税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非接触式”办税渠道办理税费业务。对确需到线下办税服务场所的,可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约办税、错峰办税,防范疫情传播风险。
三、全市纳税人因疫情影响确需办理延期申报的,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延期申报相关手续。
四、全市纳税人因疫情影响在7月份申报期内未按期进行税费申报的,不予行政处罚,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如其在8月份被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及时解除非正常户认定。
责任编辑:陈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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