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首次遴选大数据产业示范园区
摘要:申报的示范园区要以大数据产业集聚为主要形态,发展基础条件良好,主导产业特色鲜明,发展水平和规模效益居行业领先地位,在协同创新、集群集约、融合发展、应用服务等方面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7月12日,记者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为深入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和省委省政府数字化转型战略,推动全省大数据产业快速集聚发展,我省首次开展省级大数据产业示范园区遴选工作。
申报的示范园区要以大数据产业集聚为主要形态,发展基础条件良好,主导产业特色鲜明,发展水平和规模效益居行业领先地位,在协同创新、集群集约、融合发展、应用服务等方面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申报园区所在市县(区)制定和出台了大数据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划、方案,产业定位和发展目标清晰,支持政策有力。申报园区信息基础设施、数据要素配置、公共服务体系及人才培育等配套能力较强,能够满足产业发展需要。园区在创新投入、创新平台、创新成果、协同创新等方面的能力较强,在大数据产品和服务围绕产业升级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有成功应用案例且成效明显。本次申报日期截止到7月28日。(记者 陈辉)
责任编辑: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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