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监督质效 凝聚司法合力——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朱军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王鹤笛 龚旭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凝聚司法合力,6月23日上午,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军应邀列席县法院审委会,汝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萌菊主持会议。
此次审委会讨论了霍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的事实认定和案件定性问题。会上,朱军在认真听取了承办法官的案情汇报和审委会委员的讨论后,围绕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及罪名确定发表了意见。
朱军表示此次列席法院审委会既是检察机关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体现,也是检法互相学习、凝聚司法合力的重要途径。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积极构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常态化机制,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质量建设年”活动要求,在统一司法理念、刑事政策、法律适用等方面同向发力,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构建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新格局,共同提升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代廷伟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