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业担保贷款迎来惠民新政策
个人创业贷款财政贴息 最高可贷一百五十万元
摘要:按照我省最新政策规定,贷款利息实行财政全额贴息,即创业者可零利息使用创业担保贷款,用于创业过程中自有资金不足,享受贴息次数可达3次。
驻马店网讯(记者 张新理 姚 晶)近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重点经济工作的通知》明确,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也就是说,我市创业人员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或合伙(组织就业)创业担保贷款的,最高可申请150万元,无需承担利息。
当前受疫情影响,部分行业企业经营困难,就业需求端供给岗位收缩,就业形势严峻复杂。为减轻创业者资金压力,鼓励更多人员参与创业,促进创业、扩大就业,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市进一步加大对创业者尤其是返乡创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创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这一利好消息为我市创业者注入了“强心剂”。
据了解,创业担保贷款,是由政府出资设立创业担保基金,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体经营者或小微企业提供担保,由经办合作银行发放贷款、财政部门予以贴息的专项贴息贷款。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自主创业时不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全市各类创业人员和符合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都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包括信用卡消费)以外,没有其他经营性贷款;二是从事的行业属于国家规定的微利项目;三是享受过国家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不超过3次的。
符合财政贴息申请条件的个人,可申请最高20万元贷款;合伙创业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申请最高150万元贷款。按照我省最新政策规定,贷款利息实行财政全额贴息,即创业者可零利息使用创业担保贷款,用于创业过程中自有资金不足,享受贴息次数可达3次。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按照目前央行利率标准,财政每万元每年贴息300元,企业每万元每年只需负担利息220元左右,且享受财政贴息次数最高可达3次。
责任编辑:姚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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