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居民用电收费标准及价格优惠有规定
记者 万华翼
近日,有市民致电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询问目前的居民电价政策是什么、居民用电有什么优惠政策等信息。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依据驻马店供电公司上传的政策信息及时进行了回应。
据悉,驻马店全面实行居民阶梯电价,阶梯电价电量按千瓦时/年为周期执行,用电量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政策。第一档为每户年用电量2160千瓦时及以下,执行0.56元/千瓦时的电价;第二档为每户年用电量2161千瓦时~3120千瓦时的部分,执行0.61元/千瓦时的电价;第三档为每户年用电量超过3121千瓦时的部分,执行0.86元/千瓦时的电价。
此外,在居民阶梯电价的基础上,还有3种优惠政策可供选择。第一种是多人口家庭用电优惠。驻马店市、县“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且在户口所在地登记的家庭常住人口达到6人及以上的, 每年1月可申请多人口家庭用电优惠,申请成功后每月增加100度一档阶梯电量指标标准。第二种是供暖期阶梯电价优惠。每年3月15日供暖期结束前,驻马店市、县非集中供热区域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可享受供暖期阶梯电价优惠(集中供热区域由供热部门认定) 。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为期4个月的供暖期期间,每月增加100度一档阶梯电量指标标准,并且取消三档阶梯电价。第三种是居民分时电价政策。驻马店市、县“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可申请居民分时电价政策。每日22时至次日8时在分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12元,8时至22时在分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3分钱。
以上3种电价政策符合条件的用户可以单独申请执行,也可以叠加申请执行。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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