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驻马店网讯(记者 徐佳瑞 通讯员 王晋才) 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十四条措施,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把“万人助万企”活动作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的首要抓手,坚持“躬身服务、应帮尽帮、无事不扰、亲清高效”四项原则,紧紧围绕“党建领企、准入帮企、信用塑企、质量兴企、标准强企、品牌亮企、纽带连企、执法护企”等领域,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为企业发展壮大蓄力赋能。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把“证照分离”改革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牵引抓手,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涉企经营许可审批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实现准入准营同步提速。
打造“企业开办+N项服务”升级版。在已纳入企业设立登记(合并社保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事项的基础上,将员工参保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进一步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实行集成办理,推动“企业开办+N项服务”升级、提速、扩围。
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全面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自主勾选、住所信息自主承诺“三个自主”,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行个体工商户智能审批,登记事项实行标准化勾选,电子营业执照即时发放,提供便利店式的“7×24”小时不打烊服务。
大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充分发挥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系统“全地域、全业务、全类型覆盖”和“无纸化、无介质、零收费”优势,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
支持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非公经济领域的覆盖面,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引领市场主体发展行稳致远。
深化质量技术全要素精准赋能。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开展区域质量、制造业质量、服务业质量“三提升”行动。
加大标准化支持服务力度。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积极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在装备制造、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
加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支持优势企业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指导开展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申请,不断提升本土品牌影响力。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提升行动,强化高价值专利培育推进力度,在重点企业和高校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优化专利导航布局,助力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深化政银合作化解融资难题。全面深化政银合作,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资源优势,把信用优质的市场主体名单推送给签约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推行纯信用经营贷款。
优化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监管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优化完善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拓宽修复渠道,丰富修复方式,鼓励企业重塑信用,助力企业诚信经营、有序发展。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价格、网络平台、广告等领域的监管执法,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积极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政策文件,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
开展市场主体发展分析研究。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掌握的数据优势,开展全局性、综合性分析,以数据分析研究赋能科学决策。
责任编辑:薛顺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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