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分钟!汝南民警找回走失女童
驻马店网讯(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 葛生)
5月23日,汝南县公安局新华街派出所仅用半个小时就将一走失女童找回,避免了一场意外事件的发生,受到当事人家属和辖区群众的广泛赞誉。
当天傍晚6时37分,新华街派出所接县局指挥中心110指令称:汝南县东城小区有一名6岁半的女童走失,家人寻找未果,请求派出所帮忙寻找。 警情就是命令。天色渐暗,女童却不知去向,孩子的安全也同样让民警无比担忧。派出所指导员朱麟立即带领两名辅警迅速与走失女童的母亲石某取得联系,民警一方面了解孩子的相关情况,一方面根据掌握的情况确定寻找方案。据了解,孩子的母亲石某在县城步行街做生意,事发当天,其女儿跟随奶奶在家写作业,由于奶奶想外出买点东西,本想着一会儿就回来,就将孩子独自留在家中,不想回来后发现孩子不见了。一家人都吓坏了,连续找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找到,最后害怕孩子出意外才报了警。
民警一边耐心安抚石某的情绪,一边了解走失女童体貌特征,并立即安排警力调取附近监控录像,查看有无线索。同时,民警及时将该女童的特征发布在辖区多个社区群内,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寻找走失女童。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民辅警半个小时的紧张寻找,最终在县城步行街旁边的一个菜市场内找到了走失女童。看到孩子安然无恙,民警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原来,孩子的奶奶外出后,孩子就一个人去步行街找妈妈去了,由于中途迷了路,就一直在菜市场里徘徊。民警立即将孩子带回派出所,并通知石某前来认领。
石某赶到派出所后,见到女儿一把将其抱住,流下了激动地泪水。民警经过身份核实后,将女童交给了石某,并再三叮嘱一定不能让孩子独自留在家中,避免发生意外。
责任编辑:牛云强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