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突发环境事件2小时内报告 《驻马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
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金霞)为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驻马店市修订发布了新版《驻马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指出,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等级。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主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对初步认定为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事发地市级、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在2小时内向本级党委、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报告,同时上报生态环境部,并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对初步认定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事发地市级或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在4小时内向本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市生态环境局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进行核实,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
对初步认定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在4小时内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预案》明确了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信息处置、应急响应、后期评估、应急保障等职责、流程和相关措施,符合驻马店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预案》的发布,为我市提升市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能力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加强我市规范突发环境事件预案管理,提升环境安全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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