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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人数创新高 全力以赴迎“大考”——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观察

2022-05-16 08:35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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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教育部启动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求职关键期间,哪些政策措施加码助力毕业生就业?当前,促就业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存在哪些难点?又如何破解打通?

全方位向就业市场释放“红利”

据教育部数据,2022届全国高校毕业生较往年的总量和增量均创历史新高。当前,高校、地方政府、网招平台、用人单位等多方主体积极响应中央部署,向就业市场释放“红利”、投放“工具”,全力促保高校毕业生就业。

记者了解到,近期,各地方、各学校在第一季度系统实施“万企进校”“精准帮扶”等措施基础上,重点加强了高校校长书记访企拓岗促就业工作力度。贵州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余颖告诉记者,4月以来,该校书记、校长纷纷下市州、进企业,深入挖掘更多高质量的就业岗位。

各地方政府积极落实稳就业主体责任措施也取得一定效果。广东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年全省事业单位提供不少于6.8万个事业单位工作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贵州省支持贵阳贵安深入开展2021~2022年“筑人才·强省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拿出13.8万个岗位吸引高校毕业生落户省会。

记者了解到,5月9日至15日的“就业促进周”期间,全国各地各高校计划举办超1.5万场招聘会等,累计提供超80万个岗位。在多方积极应对“就业大考”的背景下,目前能反映就业状况的签约率与去年同期持平。

  “拦路虎”仍有不少

记者调查发现,促就业相关政策措施普遍见效的同时,在一些地方和领域仍存在诸如部分岗位供需失衡、隐性学历歧视、部分促就业政策落实不力等问题。

记者走访了多地校园招聘会、人才市场,发现人岗供需不平衡、求职冷热不均等问题仍较明显。有高校负责学生就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部分高校专业设置不够科学,比如一些学校的旅游专业学生,在就业市场上常年供大于求,学校却对此不做调整。此外,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州、区县的用人企业仍会遭遇“一人难求”的尴尬。专家表示,除地区、行业经济发展程度差异、求职者“预期失衡”等原因之外,失衡的原因也与一些促就业优惠政策的普惠性不足有关。

业内人士分析,目前受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影响,不少企业仍旧处于“低谷期”,招聘积极性受到明显影响,部分行业裁员意愿较强,这也影响到就业市场上优质岗位的供需平衡。

一些地方招聘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程度的隐性学历歧视。记者发现,近日浙江省某地的一项招聘“限定名校生”,应聘其中基础岗位都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全国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QS世界大学最新排名前100位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一些用人企业存在落实促就业政策不力或敷衍应付侵害毕业生合法权益的情况。南京一名高校毕业生郭同学告诉记者,自己不久前获得上海一家企业的录用意向,疫情期间学校也按教育部等主管部门要求提供全程线上“云签约”服务,但该企业却以对“教育部门提供的线上签约不熟悉”为由,要求自己一定要寄送纸质版三方协议,但当地快递业务因防疫需要暂停,自己因此错失了工作机会。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的毕业生就业心态“求稳”趋势明显,普遍对作为各项促就业政策保障重点的“应届生”这一身份非常重视。但有部分企业为敷衍应付相关促就业措施,会在与毕业生签完三方协议后不久就毁约或辞退,导致毕业生白白失去“应届生”的身份,损害其合法权利。

  答好“大考”卷需要多方发力

专家表示,当前全国各层次针对高校毕业生的稳就业促就业政策措施影响较大、成效明显,有关部门及各方主体应着力破解打通局部难点堵点,将其转化为后续就业潜力增长点。

有中小民营企业负责人建议,出台明确针对中小型民营企业的人才招聘支持政策,提升企业就业吸引力,合理减轻企业运营负担。

针对招聘中的隐性学历歧视问题,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指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5月1日实施的职业教育法也明文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

熊丙奇建议清理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专门面向所谓名校招聘的行为,审查学历招聘门槛是否合理,并依法追究实施学历歧视的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有关专家建议,推行促就业政策措施期间应加强劳动执法监督,切实保护毕业生合法权益。同时应加强求职技能培训与就业预期引导,为毕业生树立更加科学、理性、健康的就业观。 (据新华社)

  延伸阅读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就业工作重中之重,将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

《通知》提出,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扩大企业就业规模,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挖掘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就业机会,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出现空缺要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通知》要求,强化不断线就业服务。把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支持举措。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归集机制,构建权威公信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打造一批大学生就业指导名师、优秀职业指导师、优秀就业指导课程和教材。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持续跟进落实实名服务。

《通知》明确,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稳妥有序推动取消就业报到证。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档案管理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服务机构名录和联系方式。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推进体检结果互认,对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要求重复体检。

《通知》要求,着力加强青年就业帮扶。强化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失业管理服务责任,允许到本地就业创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毕业生及失业青年进行求职登记、失业登记。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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