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持续加大对失业人员帮扶补助
摘要: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桂桢说。优化申领环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可先发放后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补助金无须办理失业登记。
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记者姜 琳)记者12日从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今年在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常规保失业人员生活待遇发放的基础上,我国将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再延续实施一年,并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
人社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在吹风会上表示,对参保满一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大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对参保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下一步,人社部将全面推广经办新模式,努力让失业人员更便捷地领到失业保险待遇。”桂桢说。
一是“免跑即领”。大力推行网上办理,失业人员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上的全国统一入口申领,或者通过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等人社部官方渠道申领,也可以到各地人社部门的网站、公众号申领。
二是“免证即办”。全面取消证明材料、申领时限、捆绑条件和附加义务,失业人员无须提供失业证明,无须转移个人档案,无须现场签到,仅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申领。
三是“免登即发”。优化申领环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可先发放后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补助金无须办理失业登记。
责任编辑:张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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