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文化 文化资讯 文化风采

我家的“人世间”故事 | 儿时的自行车梦(李文明)

2022-05-03 11:29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杨姗姗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话虽然这么说,可我看见别人骑自行车掏腿、站立、大松把的潇洒样,还是眼馋不已,也暗自发誓:长大了一定好好学习一门挣钱的技术,等攒够钱了也买一辆自行车骑骑!母亲没要完,从中抽出一元伍角钱给我零花,我的自行车梦想化成了泡影。

三月的春雨滴落成一幅水彩画卷,行色匆匆的人们打着雨伞在人行道上行走,排着长队的小汽车在信号灯下缓慢通行。

坐在我的车副驾驶位置的儿时伙伴大发感慨:“现在的社会发展速度真是不可思议,想想以前全县只有三辆小轿车——县委一辆、县政府一辆、县水利局一辆,现在很多家庭都有私家车,这是什么概念,前后对比简直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伙伴的感慨勾起了我的回忆。记得小时候,坐上生产队进县城拉粪的马车,看见别人骑着自行车进城,我真是羡慕不已,心想着自己什么时候有钱了也买辆自行车骑骑,那该是多么风光!然而,梦想总归还是梦想,一穷二白的年代,家家户户勉强填饱肚子就算不错了。

“人家骑马咱骑驴,回头再看看还有拉车的,知足吧!”揣着梦想的日子,我一直安慰着自己。话虽然这么说,可我看见别人骑自行车掏腿、站立、大松把的潇洒样,还是眼馋不已,也暗自发誓:长大了一定好好学习一门挣钱的技术,等攒够钱了也买一辆自行车骑骑!

后来通过大哥的朋友介绍,我有幸到县水利局打井队当了一名临时工,学习钻井技术。通过大半年的刻苦学习,我熟练地掌握了钻井技术。时隔不久,我被安排到十里铺公社打井队工作,成了打井队的骨干力量。当我领到第一个月十六元伍角钱的工资时,心里甭提有多么高兴,心想终于有了攒钱的机会,可以实现买辆自行车的梦想了!

当我拿着第一个月的工资,兴高采烈回到家时,看到母亲一脸愁容,还听见父亲在一旁和母亲说:“先找谁借点钱,买点面、买点煤。”听到家中的情况,我把第一个月的工资交给了母亲。母亲没要完,从中抽出一元伍角钱给我零花,我的自行车梦想化成了泡影。

后来,家中的大哥、二哥相继参加了工作,家里的经济条件渐渐有了好转。一年后,父亲对在县供销社上班的大哥说:“你作为家中的老大,想想办法给老三买辆自行车,他天天下乡打井,来回跑着太辛苦了。”一个多月后,大哥到安徽阜阳给我买了辆“永久”牌自行车,帮我实现了儿时的梦想。后来骑着自行车,我也像别人一样掏腿、站立、大松把……

不一会,我和伙伴到了新蔡市民之家,把车停在写着“中国梦”的一块公益宣传牌下。看着眼前的“中国梦”三个大字,我不禁感慨起来:“中国梦,真是了不起的梦,是中华民族和全中国人民的梦。过去不敢想的事情现在都实现了。”

怀揣梦想,我和儿时伙伴一道,昂首阔步迈向一起打拼的新工地。

(作者单位: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县水利局)

责任编辑:杨姗姗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