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三农 三农资讯

继续推动农村厕改工程 营造整洁优美人居环境 ——访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玉红

2022-04-15 09:24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闫继华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河南省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意见》又对今年的农村户厕改造进行了部署,明确全省全年新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100万户,并下达给我市10万户的任务,我市已将“继续实施农村户厕改造工程”纳入市委、市政府惠民工程,这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

记者 陈 诚 冯 帅

小厕所,大民生。厕所卫生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体现着文明,也体现着人的尊严和基本权利。做好农村户厕改造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我们践行“两个维护”和初心使命的具体体现。4月14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玉红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要按照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的原则,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坚持质量第一,切实把实施农村户厕改造工程这件民生实事抓紧抓实抓好,确保改一个成一个。”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而农村厕所革命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有效抓手,通过农村户厕改造,建设封闭性化粪池,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可以有效减少粪污对空气、土壤和水体的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央、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均对农村户厕改造提出了明确指标和要求。《河南省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意见》又对今年的农村户厕改造进行了部署,明确全省全年新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100万户,并下达给我市10万户的任务,我市已将“继续实施农村户厕改造工程”纳入市委、市政府惠民工程,这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

王玉红介绍,2018年12月实施农村户厕改造以来,我市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基本要求,积极指导县区科学编制方案,合理选择模式,加强督促指导和培训,全市农村户厕改造工作扎实推进。至去年底,我市已累计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76.3万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6.9%,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提高了政府公信力。我市立足实际,合理选择改厕模式,严格管控工程质量,充分尊重群众意见,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增强了党和政府的凝聚力。二是改善了农村环境。通过农村户厕改造,建设了封闭性化粪池,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减少了粪污对空气、土壤和水体的污染。三是保障了群众健康。通过农村户厕改造和粪污无害化处理,阻断了粪污中的病菌传播,减少了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发生,提高了群众健康水平。

对于今年的农村户厕改造目标任务,王玉红说:“我们将继续采取合理的改厕模式,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坚持整村推进,加强调度督导检查,强化后期管护服务,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工程,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经过近几年的工作实践,我们初步选择了五种适合我市实际的农村户厕改造模式。市农业农村局将指导县区结合群众意愿,根据区域位置、村情、户情等特点,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一是城市污水管网覆盖到的城郊村和具备管网基础的村,采取完整下水道水冲式改厕模式。二是现有农村住房连排整齐规范的农户,采取建设密封式排污管道、共用大三格化粪池模式。三是农户家庭环境适合安装小三格化粪池的,选择小三格化粪池模式,并重点推广水泥砖砌小三格化粪池模式。四是农户现有水冲式卫生厕所的,采取‘卫生厕所+抽粪车+大三格化粪池’模式。五是农户正在使用沼气池的,将农户厕所改造成水冲式卫生厕所,粪污通过管道排入沼气池,进行发酵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王玉红说。

王玉红介绍,随着农村户厕改造工作的深入推进,要严格按照“五有”标准落实,即有制度,明确具体实施办法和责任人;有标准,明确维修、抽取、转运、处理的具体要求;有队伍,配备专业精、能吃苦、责任心强的管护人员;有经费,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障日常管护工作开展;有督查,通过多种途径推动管护机制的落实。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成立户厕改造后期管护服务站,每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管护人员,公布服务电话,具体负责厕具维修和户厕粪污抽取,做到厕具坏了有人修、粪污满了有人抽,真正达到群众满意。

责任编辑:闫继华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