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2022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摘要:【招录失业青年税费有优惠】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 题:补贴谁能领、怎么领、有多少?——聚焦2022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新华社记者姜琳、严赋憬
2022年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首次突破千万人。为缓解青年就业压力,帮助高校毕业生解决就业中的痛点难点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即将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将扶持政策、招聘服务等带进全国各高校。
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有哪些?谁能申请?怎么领?能补贴多少?记者带你抢先看。
就业方面,高校毕业生有这些补贴
【灵活就业社保有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到偏远一线就业学费和助学贷款可减免】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困难毕业生有补贴】对来自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属于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相关情况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学校初审和公示,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创业方面,高校毕业生能获得这些支持
【场地有支持】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
【首次创业有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去当地人社部门申请。
【创业贷款有贴息】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合伙创业的,可根据符合条件的合伙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
【税收有优惠】毕业年度内及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招录青年,企业可享受这些优待
【社保可缓缴】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经审核后,补贴资金将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就业见习有补贴】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见习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就业见习协议书、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材料。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多招青年可申请贴息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为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
【招录失业青年税费有优惠】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
责任编辑: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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