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借助“天眼”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姚建勋)日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借助铺天盖地的“天眼”电子监控卡口,寻踪追击,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3月23日15时58分许,李某某驾驶一辆小轿车沿 G328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刘大桥东十字路口,被另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小轿车撞击到车尾部,李某某的车辆严重受损,所幸没有人员伤亡。还没等被撞的惊魂未定的李某某回过来神,那辆肇事的小轿车却加着油门一溜烟跑的无影无踪了。
接到李某某的报警后,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赖保华带领辅警火速赶往事故现场。在事故现场,民警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勘查,仅发现肇事车辆在现场遗留的飞溅得到处都是的车灯碎片和一截前保险杠。为尽快侦破此案,民警赖保华带领辅警加大调查走访范围的同时,对现场周边的“天眼”电子监控卡口海量监控资料逐一进行比对核查。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调查走访和调阅监控资料,民警迅速掌握了肇事小轿车的运行轨迹和肇事嫌疑人的面目特征。根据掌握的线索,办案民警顺藤摸瓜,跟踪追击,在肇事嫌疑人牛某某家中将肇事嫌疑车辆查获。然而,牛某某一直躲避,不与民警谋面。
日前,经民警多方耐心细致的做工作,迫于压力,肇事嫌疑人牛某某在家人的陪同到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投案自首。经讯问,牛某某对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因交通肇事逃逸,民警依法对牛某某做出了承担全部责任的事故认定,并对牛某某持有的C1驾照一次性记满12分,他持有的驾照将面临“回炉”重考科目一。民警告知牛某某,肇事后不要侥幸,路面“天眼”电子监控卡口到处都是,肇事逃逸根本无处遁形,而且如果肇事后不逃逸,他可能就不一定承担全部责任,持有的C1驾照也不会一次性记满12分。
责任编辑:代廷伟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