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评论

“虚胖”的过度包装该瘦瘦身了

2022-03-31 17:05 来源:正观新闻 责任编辑:付琳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2021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新修订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包装层数、成本及空隙率等指标进行定量限制,划定了食品和化妆品包装的底线。新标准将于2023年9月起实施,两年的过渡期其实是给足了食品和化妆品领域调整时间。

最近,北京市民陈女士在网上购买了一支口红。收到快递拆箱时,她不禁感叹商家的包装华而不实——拆开鞋盒大小的纸箱,里面是一个缎带礼盒,打开礼盒是一只布料包装袋,再里面是一个两指宽的小纸盒,剥开塑料薄膜和包装盒,终于见到了口红。

资料图

不只是化妆品,网购食品也普遍存在“套娃式”礼盒、大盒配小饼的过度包装乱象。此前有消费者花几百元买了草莓礼盒,拆开里三层外三层的包装,里面却仅有25颗草莓。如此花里胡哨的过度包装,不禁让消费者深深怀疑,自己究竟是在为商品买单还是在为包装付费?

小物件大包装、轻物件重包装、重复包装等,不仅增加了消费者的购买成本,更会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据研究表明,我国包装废弃物约占城市生活垃圾的30%至40%,在这些包装废弃物中,不少是由过度包装产生的。本身就是在浪费资源的过度包装,继而给环境承载和垃圾处理带来了更大压力。

对商品进行适度包装,既可以提升产品颜值,吸引消费者购买,又可以避免在运输、销售等环节出现磕碰。但日渐“虚胖”的过度包装,显然背离了保护性包装的本意,是商家的逐利目的在推波助澜。

借助精美的包装,就可以提升商品的档次,实现价格数倍增长。而过分夸张的层层包装,更是为缺斤少两创造了空间。中消协曾指出,凡包装体积明显超过商品本身的10%、包装费用明显超出商品价格的30%,或可判定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业欺诈”。

显而易见,不管是基于绿色发展的视角考量,还是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给“虚胖”的过度包装瘦身都刻不容缓。2021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新修订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包装层数、成本及空隙率等指标进行定量限制,划定了食品和化妆品包装的底线。

新标准将于2023年9月起实施,两年的过渡期其实是给足了食品和化妆品领域调整时间。这也意味着,相关企业必须要拿出决心,对照标准,从美学设计、包装材料等方面着手,用美观实用的轻包装替换华而不实的过度包装。调整的时间毕竟有限,如果有关企业依然是不撞南墙不回头,那监管部门也需要主动作为,用严厉的惩处倒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与此同时,遏制过度包装,推动形成包装新风尚,同样离不开每一个消费者的参与。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过度包装有利可图,其实也与消费者盲目追求视觉效果,过度看重商品礼品属性有关。过度追求外在包装,却忽略了更为本质的产品本身,只会让“买椟还珠”的成语故事在现实中上演。因此,日常购物时,消费者也需要主动培养绿色低碳、节约环保的理念,不盲从包装,聚焦产品本身,让“过度包装”失去市场。

责任编辑:付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