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获第六届“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摘要:获得本届“法治政府奖”提名奖,体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政执法监督”项目在重要程度、创新程度、效益程度、合法程度、可推广程度上的创新与突破,显示出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政府建设在内在逻辑与现实要求上的高度统一。
驻马店市获第六届“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为河南省唯一获奖项目、全国唯一获奖的行政执法监督类项目
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金霞)昨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日前,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主办的第六届“法治政府奖”终评评审会在北京举行。经过激烈角逐,驻马店市司法局申报的“大气污染防治行政执法监督”项目从全国218个申报项目中突围,荣获“法治政府奖”提名奖,是河南省唯一获奖项目,也是全国唯一获奖的行政执法监督类项目。
“法治政府奖”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于2010年发起设立,旨在总结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益经验,客观评价、积极推广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成果,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并在以奖促建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本届“法治政府奖”共218个申报项目,覆盖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规制创新、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纠纷解决机制等多个法治政府建设领域。最终,20个项目获得“法治政府奖”提名奖,驻马店市与广州、天津等市等共同获此殊荣。
党的十八大以来,驻马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在全省率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政执法监督,将行政执法监督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利器”,将服务、指导、监督理念相互融合,健全监督制度,创新监督方式,打造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标准化行政执法监督样板,形成驻马店特色行政执法监督模式。以大气污染行政执法监督为抓手,全面推进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形成创新示范效应,为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法治政府奖”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发展、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程,具有重要意义。获得本届“法治政府奖”提名奖,体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政执法监督”项目在重要程度、创新程度、效益程度、合法程度、可推广程度上的创新与突破,显示出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政府建设在内在逻辑与现实要求上的高度统一。
驻马店市司法局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一如既往地追求法治、严守法治、维护法治,打造更多更优的驻马店法治建设品牌,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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