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布“3·15”期间消费维权情况
摘要:为顺应这一新趋势、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省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行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截至去年年底,全省已培育和认定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企业)、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等12500多家,发展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4825家。
已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7万余元
3月22日,省市场监管局公布“3·15”期间消费维权情况。3月12日至18日,全省各级12315工作机构共接收各类诉求55601件,同比增长32.07%。其中,投诉15126件,举报4731件,咨询35744件,截至目前已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7.12万元。
诉求量迅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渠道更加畅通,市场监管部门利用多种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24小时投诉举报服务,坚持有诉即应即办、有问必应必答。
截至3月21日,上述15126件投诉中,已受理8680件,其中已办结3957件、调解成功1422件、协商和解631件;4731件举报中,已立案415件。
食品药品安全仍是消费者维权重点。涉及食品的投诉举报共计5193件,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投诉举报共计879件。
网络购物维权成为新热点。“3·15”期间,涉及网购类投诉举报6393件,主要问题集中在一般食品、家居用品以及服装、鞋帽等方面。
伴随着消费结构升级,人们对商品与服务的需求也更高。诉求量迅速增长反映出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为顺应这一新趋势、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省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行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截至目前,全省已发展ODR企业4432家。
同时,我省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在中原”创建活动。截至去年年底,全省已培育和认定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企业)、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等12500多家,发展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4825家。(记者 孔学姣)
责任编辑:闫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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