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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交医保的抓紧办理!3月20日0时起所有线上线下各项社保缴费业务暂停办理

2022-03-17 17:09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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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2022年4月1日8时起,税务部门启用新系统并恢复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同步恢复办理相关业务。

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金霞)今日,记者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上看到,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及新旧系统切换的通告》,《通告》中明确指出,自2022年3月20日0时起,税务部门暂停办理河南省所有线上线下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

“从3月20日0时起,驻马店所有线上线下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也同步暂停办理,需要特别提醒仍未缴纳2022年度医保费的城乡居民朋友,请您或您的家人务必在3月20日0时前足额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每人每年320元),否则全年再无补缴机会且无法享受医保待遇。”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通告》指出,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征收,优化缴费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将于2022年4月1日上线运行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并定于2022年3月20日0时--2022年3月31日24时期间进行新旧系统切换。自2022年3月20日0时起,税务部门暂停办理我省所有线上线下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暂停办理涉及社会保险费的相关业务。各社会保险费委托代征金融机构停止缴费服务。

自2022年4月1日8时起,税务部门启用新系统并恢复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同步恢复办理相关业务。新系统上线后,用人单位主要通过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缴纳社会保险费,原线上、线下渠道保持不变。新系统上线后,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缴费,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原提供的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种缴费方式可继续正常使用,缴费人可自行选择。

需要提醒的是,新系统上线初期,请广大缴费人尽量通过线上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费业务,如确需到税务部门线下办税服务厅办理的,请合理安排时间,预约后错峰办理。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或拨打12366、12333服务热线。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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