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法院 倾力执行化解10年积案
摘要:法院判决被告于某偿还借款本金26万元及相应利息,被告王某、田某、杨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多年来,该院执行干警通过多方走访查询被执行人的下落,终于在近期将被执行人于某带回。迫于法院强制执行压力,被执行人于某、王某、田某互相配合将钱款还清。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朱可萱)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长达10年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11年 6月,于某因购置化肥,同原告某银行签订了一份26万元的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从2011年6月29日起至2014年6月29日止,并约定利息。由王某、田某、杨某三人为其担保。被告于某从2012年12月20日起不再偿还本金及利息。经多方催要无果后,银行将其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被告于某偿还借款本金26万元及相应利息,被告王某、田某、杨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于某及承保人均不履行法律义务,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屡遭闭门羹,且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于某、王某、田某、杨某财产状况进行了全方面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自2016年起,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多年来,该院执行干警通过多方走访查询被执行人的下落,终于在近期将被执行人于某带回。迫于法院强制执行压力,被执行人于某、王某、田某互相配合将钱款还清。至此,拖欠了10年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落下帷幕。
责任编辑: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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