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积极宣传《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摘要:驻马店网讯(记者 梁博涵 郭磊 通讯员 黄玲)3月1日起,《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当天上午8时,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积极参加了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天中广场北门举行的《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驻马店网讯(记者 梁博涵 郭磊 通讯员 黄玲)3月1日起,《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当天上午8时,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积极参加了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天中广场北门举行的《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据了解,《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一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综合性法规,标志着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条例》共六章三十八条,包含总则、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法律责任等内容。《条例》坚持不重复立法,在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突出地方特色,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关切,着力破解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职责,贯彻社会共治理念,突出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运用立法手段,引领推动我市产业布局科学化、合理化。该《条例》的出台,为我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活动现场,示范区通过设置宣传台、展板,悬挂宣传条幅、现场发放《条例》以及各类《办事指南》等宣传资料的方式,向市民宣传《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惠企利民政策,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于《条例》的知晓率,让社会各界切实体验到投资营商环境的新变化、新作为、新气象。
责任编辑:梁博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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