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检察院 获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牌匾
摘要:授牌仪式上,郭冬梅向汝南县人民检察院表示祝贺,对该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希望今后与妇联加强沟通协作,巩固成果、再接再厉,共同推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再上新台阶。
驻马店网讯(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 龚旭阳)日前,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牌仪式。汝南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郭冬梅出席仪式。
2021年12月,汝南县人民检察院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牌仪式上,郭冬梅向汝南县人民检察院表示祝贺,对该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希望今后与妇联加强沟通协作,巩固成果、再接再厉,共同推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刑事犯罪。该院妇女委员会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新工作模式,创建“华平花季护航工作室”,加强与妇联、学校以及基层组织联系,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普法宣传,开展一系列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活动,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着力预防妇女儿童犯罪,多途径、多举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成效。
责任编辑:付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