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经济 绿色交通

凝心聚力推进项目建设抢抓机遇完善交通网络

2022-02-25 08:42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梅雅平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推进驻马店市境内国道345西平县跨京广铁路立交桥改建工程、省道223周驻交界至上蔡县城段改建工程、省道224线漯驻交界至驻信交界段改建工程、S222漯驻交界至遂平县城段改建工程、省道333线泌阳县城至驻南交界段改建工程建设,其中省道224线漯驻交界至驻信交界段改建工程拟与...

今年我市交通运输工作以满足人民美好出行需求为根本目的,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项目为王,加快推进上罗高速公路、许信高速公路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计划完成建设投资在100亿元以上,大力实施干线公路“畅通畅连”工程,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服务和支撑乡村振兴战略,为实现驻马店高质量跨越发展做好保障、当好先行——

记者 张  勇 通讯员  乐  林

2月22日,笔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今年我市交通运输工作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完善综合交通网络,着力推动大通道大枢纽建设,计划完成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投资100亿元以上,为现代化驻马店建设当好先行。

强化服务保障

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

加快上罗高速公路、许信高速公路、沈丘至遂平高速公路建设步伐,确保完成年度投资目标,力争今年年底前建成通车。上罗高速公路项目全长128公里,总投资108.28亿元,途经我市上蔡县、汝南县、平舆县、正阳县,计划完成年度投资4.4亿元,年底前建成通车。许信高速公路项目全长100.4公里,总投资93.7亿元,途经我市西平县、遂平县、驿城区、确山县,计划完成年度投资2.1亿元,争取年底前建成通车。沈丘至遂平高速公路项目全长60公里,总投资73.3亿元,途经我市上蔡县、遂平县,计划完成年度投资1.5亿元。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确山至阜南高速公路、上蔡至淮滨高速公路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实施“畅通畅连”工程完善普通干线公路网

国道107线遂平县、驿城区和确山县绕城改建工程(嫘祖大道)项目起点位于遂平北与遂平县希望大道交叉口,终点位于确山县南溱头里与原国道107交叉处,全长53.43公里,采用一级公路、兼具城市道路功能技术标准进行建设,目前项目已实现通车,较好解决了中心城区货车通行问题,2022年内完成全部工程,计划完成投资46297万元。

推进驻马店市境内国道345西平县跨京广铁路立交桥改建工程、省道223周驻交界至上蔡县城段改建工程、省道224线漯驻交界至驻信交界段改建工程、S222漯驻交界至遂平县城段改建工程、省道333线泌阳县城至驻南交界段改建工程建设,其中省道224线漯驻交界至驻信交界段改建工程拟与国道107东移改建工程合并建设,省道223周驻交界至上蔡县城段改建工程已经建设完成,其余3个项目作为续建项目,总投资9.78亿元,2022年完成部分主体工程,完成建设投资3.65亿元。

国道107驻马店境东移改建工程预计2022年底完成征地拆迁和部分路基、桥涵工程,计划完成投资22.2亿元。项目起点位于漯河市与驻马店市交界处,终点位于确山县东夏庄南即驻马店与信阳交界处。路线全长120余公里,扣除属漯河境路段0.923公里和已实施省道223上蔡县城至驻马店市段改建工程重合路段12.18公里,实际建设里程107.3公里。项目拟按照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每小时80公里。省道335驻马店市境改建工程项目起点位于正阳县东南与信阳交界处,终点位于正阳县与信阳市平桥区相接处,路线全长26.55公里。项目采用平原微丘区二级公路标准,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83亿元。2022年计划完成部分路基和桥涵工程,完成投资11409万元。

坚持民生导向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

大力实施农村公路“通村入组”工程,补齐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短板,彻底解决农村公路通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乡和“美丽农村路”创建,推进“四好农村路”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巩固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畅通工程PPP项目实施,涉及西平、上蔡、汝南、驿城区、泌阳、确山、正阳7个县区,道路建设里程2196.9公里,桥梁建设1144.42米,项目估算总投资409650万元。目前,项目公司已成立,上级补助资金已部分争取到位。2022年,计划完成工程建设投资157632万元。 

责任编辑:梅雅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